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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达吉堪布:入行论广解 第八册 第一百三十一节课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10日
来源:   作者:索达吉堪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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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达吉堪布:入行论广解 第八册 第一百三十一节课

 

  我们继续宣讲自他平等的修法,今天是说对自他平等的道理应当生起定解。

  子二(理当生起)分二:一、安立因;二、成立周遍。

  丑一(安立因)分二:一、对境苦乐相同;二、有境意愿相同。

  寅一、对境苦乐相同:

  吾应除他苦,他苦如自苦,

  吾当利乐他,有情如吾身。

  这个偈颂,每个大乘佛教徒一定要重视,要背诵,记在心里面,平时的言行举止应该以这样的教言来摄持。否则,我们自以为是大乘修行人,可是不要说在实际行动中利益众生,有时候连名称上也算不上大乘佛教徒。

  此颂的意思是,我应该解除一切众生的痛苦,因为这些众生不喜欢痛苦,如同我的痛苦一般;我应该尽力饶益一切众生,因为这些众生都是有情之故,如同我的身体一般。(利益众生的方式有两种,一是暂时的利益众生,一是究竟的利益众生,这两种都应该去做。)

  按照因明的三相推理,可以这样说:“我应该解除众生的痛苦,因为无意义的痛苦之故,如同我身上所遭受的无意义之苦。”当然,有些痛苦是有意义的,比如为求法而苦行,或者为帮助众生而受苦,这些看起来是痛苦,实际上功德非常大,对今生来世都有利益,所以这种痛苦不包括在这里。而世间人每天为了自己的生活、自己的利益而奔波忙碌,这些痛苦一点意义都没有。我们作为大乘佛教,最可怕的就是自私自利,对一切众生来讲,最可怕的就是俱生我执,这是我、那是他,这些狭隘执著没有消除之前,利益众生和解除众生的痛苦始终不会付诸予行动。

  昨天也讲了,众生的痛苦虽然没有降临到我的头上,但也应该解除,因为众生难忍之故。其实偈颂的意思是:只要我把众生执为我所,我的心里就会很难忍。为什么呢?因为本来五蕴不是我,但我偏偏以我执把它执为我,只要五蕴受到损害,我心里就会很痛苦。既然如此,如果将三界所有的众生执著为我,当众生遭受痛苦时,我心里照样会痛苦。

  在座的各位,你们从小受到的教育就是:这是别人,是怨恨的敌人,与我毫不相干;这是我的亲人,一定要帮助。再加上无始以来被俱生无明紧紧缠缚,所以长大以后亲怨分明,这是非常可怜的。昨天我资助的一名学生考取了深圳某某大学,他来的时候很开心,我们谈了一会儿,最后他离开时,让我多加持一下他的父母亲友,让他们不要遭受任何痛苦,他去上学也许两三年不能回来,所以一定要加持他们。

  虽然这是一种世间传统,但如果严格一点,以我们学习的大乘精神来衡量,这种说法非常非常不合理。天下无边的一切众生,都可以执为我所,何必把几个人当作唯一的父母?而对其他的众生,一方面根本不关心,另一方面也不愿意关爱他们,这些与我们的教育、我们的障碍有着密切联系。因此,从现在开始,大家能不能将以前的传统和习惯改过来?没有改过来的话,始终以自私自利的心为出发点,离解脱确实相当遥远。

  这种推理真的非常非常尖锐,我们看到任何一个众生受苦时,必须要想法解除他的痛苦,为什么呢?他毕竟是众生,对他来讲肯定痛苦。就像如果有人用刀来砍你,你感觉怎么样?不要说真正将你的肉一块块地割下来,看到那种架势,你也会吓得全身发抖。所以只要是有生命的众生,用刀砍他肯定会痛。然而,有些人为了满足自己的快乐而杀害别人,或者为了短暂的口腹之欲而杀害众生,这种行为多么愚痴啊!

  大家一定要从内心中去思维,这是不可推翻的一种推理。我昨天也讲了,每个众生的爱好不相同,习惯不相同,习气不相同,但是唯一有一点相同:只要是众生的话,都会避苦求乐,对自己的生命有执著。我们如果肆意去摧毁它,这个众生一定会痛苦。

  有些人认为,旁生可以杀害,人类不能这样。这是极其不合理的,旁生只不过不能说人的语言而已,实际上它的苦乐与人完全相同。有时候牦牛遇到下冰雹或者豺狼来了,它就拼命地跑,拼命地躲,为了什么?就是自己的生命不要遭到威胁,想获得快乐。世间上大大小小的众生,都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喜欢快乐而不喜欢痛苦。因此,我们作为佛教徒,始终要观自他平等,自己是怎么样的,其他众生也如是。如果有人说旁生可以杀害,那你可以用这种推理方法:“你不能害这个众生,它是有情的缘故,只要是有情就不能害,如同你自己的身体一样。”倘若在一个家庭里,有些人信佛教,有些人不信,那信佛教的人可以用因明的论式进行辩论。

  现在有些人口头上说是居士,但实际行为经常损害众生,一点佛教的味道都没有。不管你是成就者也好,修行人也罢,只要危害众生的话,连小乘的沙门四法都不具足。因此,“宁可众生杀我,我也不要伤害众生”,平时我们一定要这样发愿。《中观宝鬘论》的后面也讲了很多发愿文,如观音菩萨的发愿[37]、文殊菩萨的发愿[38],提醒我们念念不忘利益众生,时时刻刻发下殊胜大愿。其实佛教的教言全部归纳起来,就是对上师三宝起信心,认识自己心的本性;对可怜的众生起悲心,超离三界轮回,这样的理念永远也不能离开。

  《善说海》的作者无著菩萨,就是利益众生最典型的例子。他老人家的传记中说:有一次,无著菩萨门口来了一位得严重畜癞病[39]的乞丐,他的身躯早已失去光泽,其坐垫等物密密麻麻遍满了小虱子,大小便也完全失禁。众人见后不禁恶心、呕吐,纷纷要求他不要在此地久留。

  无著菩萨目睹之后,大悲心顿时油然而生,眼泪簌簌落下。他把那又脏又臭的乞丐领进屋,还把那些沾满虱子的坐垫、衣服等物拿进来,将自己好一点的衣服马上送给他。接着,尊者开始用身体给小虱子们作布施——在虱子窝里一住就是两三天,以致浑身上下到处爬满虱子。

  很多道友看见之后,觉得非常不忍心,祈请尊者停止此种行为,但尊者并未听从他们的苦劝,依然在行自他相换。无奈之下,他们把尊者的一位上师蒋阳顿有请来,劝尊者放弃此举,否则对身体有诸多不利。无著菩萨闻言,即以《本师传》中的一首偈颂作答:“仅依此肉身,亦能饶益他,我发如此愿,当具广大果。”他老人家经常用这些教言勉励自己。[40]

  我们也可以想一想,自己遇到可怜肮脏的乞丐时,是怎么样对待的?可能很多人嗤之以鼻,根本没有想这是众生、这是痛苦,自己应该去解除众生的痛苦。很多人认为这是大菩萨的行为,跟自己没有什么关系。如果与自己的修行、成就、名声有关,很多人就争先恐后,而默默无闻地牺牲自己、帮助众生,现在很多佛教徒极不情愿,发心与行为背道而驰。华智仁波切说,三界众生虽然不想受苦,欲求安乐,可是因为无明愚痴,根本不知道快乐的因——行持十善业,反而行持痛苦的因——造各种恶业而抛弃自己永恒的幸福。所以,有些人的行为特别可怜,对今生来世都没有意义。

  话说回来,藏传佛教中无著菩萨的行为,无独有偶,汉传佛教也有一位唐代的昙韵法师,常年居于五台山木瓜寺,独自一人住在瓦窑里。衣服破旧不堪,遍满跳蚤和虱子,法师一任它们吸咬,寄生在自己身上。当地土蚤很多,附在身上,他也不排除,一直用身体的血肉作布施,长达四十多年。

  我家乡也有一个罗西喇嘛,他一到夏天,就每天到森林里面去,脱下上身的衣服,一边坐禅,一边用身血布施蚊子。太阳落山以后,他才回到寺院。你们可能也知道,藏地的蚊子在七八月份特别大,不像汉地的蚊子那么小。去年我们去草地上,很多道友身上有蚊子时,使劲用披单赶,赶完了以后,还用恶狠狠的目光盯着。尽管可能没有打死,但那种态度根本不把它看作生命。其实那种蚊子在藏地比较多,修行人在对待众生方面,还是应该跟其他人有所不同。

  现在有些所谓的佛教徒,看见老鼠就打,看见蚂蚁、蟑螂,就倒开水或喷杀虫剂,这是非常可怕的。前段时间,深圳有一位居士很苦恼,他问我说:“我这里有很多白蚁,怎么办?”我告诉他:“不管怎么样,都不能杀害!有些大德说杀害也可以,念个咒语就行,但这绝对不可以,它们是有生命的,如果这样杀害,根本不是佛教徒。”昨前天他又给我打电话说,依靠诸佛菩萨的加持,他虽然没有杀害众生,但白蚁都已经不见了,现在屋子里也比较舒服。

  确实,现在汉地类似的情况比较多,但这些众生毕竟也是生命,我们应该想办法。如果是真正的佛教徒,那暂时可以不住在那里,想办法在外面住几天,通过其他方式来解决。人不至于愚痴到除了杀生以外,没有别的办法了吧。所以,今后在生活过程中,只要牵涉到众生的痛苦,自己务必要注意,否则,大乘的名称和意义都已经失去了。

  总之,只要是众生,我们就要帮助,不能伤害,这两个原则务必要掌握。有些菩提学会的道友,以前没受过系统的佛教教育,光是口头上说“我是大乘佛教徒”,这是绝对不行的。行为一定要尽心尽力去做,否则一边吃活的生命,一边说自己是佛教徒,真的特别可怕。尤其是现在的南方人,吃众生好像没什么感觉,好多人认为非常正常,因为自己从小就在海边一直吃,现在继续吃下去,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很多人有这种概念,看起来特别特别可怕,他们虽然牙齿很白,但牙齿的尖尖上有很多血点儿,跟魔王、魔女没有什么差别。我们都觉得魔王魔女好可怕,有长长的爪子、尖尖的獠牙,其实到餐厅或菜市场时,有些人甚至比魔王还厉害。魔王害众生的话,还要经过一段时间,我原来也讲过这个故事,但人却从水里直接拿来就吞下去。这些行为完全缺少悲心,缺少悲心的话,所作所为不会入于大乘之道。

  寅二、有境意愿相同:

  自与他双方,求乐既相同,

  自他何差殊?何故求独乐?

  既然自己和别人两方面,都同样追求快乐,一点差别都没有,那为何我只求一个人快乐,而将自己的快乐建立在伤害他众的基础上呢?

  不管是什么样的众生,大至梵天、大自在天,小至蚊子蚂蚁等虫类,上至总统、总理、帝王、将相,下至乞丐、妓女、仆人、屠夫,不同层次、不同级别的人,都有共同的愿望,就是想获得快乐。不愿意快乐的而愿意痛苦的,在众生当中绝对没有。不仅是人类,旁生、饿鬼、地狱乃至阿修罗、天界的众生,都是日日夜夜希求快乐。可是这种快乐,如果没有一些修行境界,也是特别难以得到。

  既然所有的众生都希求快乐,不愿意遭受痛苦,我与众生的目的一样、想法一样、感受一样,那我抛弃众生而自己获得快乐,从大乘理念来讲,这是不合理的。甚至抛弃众生而自己成佛,也是不成立的。阿底峡尊者在《菩提道灯论》中说:“自不乐疾速,取证大菩提,愿为一有情,住到最后际。”我们不应为自己而迅速取证菩提,而是要发愿即使为了救度一个有情,也要在千百万劫中住于世间。这亦是文殊菩萨的大愿,大乘经典中记载,文殊菩萨因地时发愿:“乃至一个众生尚未解脱而留在轮回中,我也宁可住世度化,不愿意自己先去成佛。”

  所以,只要是能帮助众生,舍弃自己的成就和修行也合理。我们这里有些发心人员跟我讲:“我现在闻思修行确实已经耽误了,但就算今生不成就,只要能够帮助众生,我也情愿继续做下去。”这些人虽然现在不是文殊菩萨,但跟文殊菩萨的发愿确实相同,他们内心中真的想:“只要对众生有一点利益,无论在轮回中住多长时间、受什么苦都愿意。众生如是希求快乐而得不到,我现在有这么好的机会,应该给别人多创造一点条件。”所以,有些人的发心非常非常正确。作为修行人,千万不要有为了自己的如毒般自私自利的心,不抛弃众生、帮助众生的心态很重要,麦彭仁波切也说:“宁可舍弃自性命,切莫抛弃诸众生。”

  虽然不舍弃众生是大乘菩萨戒的最根本,但更重要的是什么?就是不能损害众生。现在有些人,今天发了菩提心,再过一段时间,别人说他几句,他马上用石头来砸别人,大乘佛子怎么会如此“坚强”啊?世间英雄的话,可能天不怕、地不怕,杀害众生也不眨眼,但我们发了菩提心的人,理当视一切众生为自己,看见众生而不想度化,甚至想打他、杀他,这种念头真的值得惭愧!

  大幻化网中说,我们现在的一些颠倒行为,犹如一个人裸体奔跑,精神恢复了以后,一回忆起来就特别不好意思。同样,我们在凡夫地时将不净执为清净、无常执为常有、无我执为有我、痛苦执为快乐,一旦证悟了圣谛,获得了圣者果位,对于以前的四种颠倒,自己也会觉得非常羞愧。比如有些人以前不知道生命的珍贵,经常在饭店里点杀很多众生,我跟有些道友聊天的过程中,他们觉得自己以前跟疯子没有差别,直到遇到大乘佛法以后,才明白自己精神失常过,成了严重的精神病患者,多亏大乘佛法把自己救了出来,否则如果还在继续发疯,那多可怕啊!很多人都有这种感觉。确实也是,他们若一直这样下去,不知道一辈子会造多少业。有些人觉得太晚了,其实也不晚,噩梦早一点醒过来,也是你的福报。

  我们这里有些人,虽然修行方面比较惭愧,早上经常断传承,散乱的事情比较多,背书也背不下去,考试也是马马虎虎,有很多很多烦恼,但总的原则上遇到了佛法、遇到了善知识,再怎么样也不会像以前那样,看见众生就吞下去,整天的行为疯疯颠颠,这也是一个大的进步!

  帮助众生真的很重要,《释尊广传》中说,久远之前,释尊转生为一商主,名为得善,他天性善良,只要看见可怜的众生,就不顾一切去帮助。有一次,他从大海取宝回来,遇到刽子手正欲处死一人,他决定要将此人救下来,但刽子手无权释放,他便到国王面前求情。国王回答说:“此人严重违犯律法,你若真欲救他,必须将全部财产上缴,且你自己要代那人受死。”得善听罢,高兴万分,于是把财产全部献给国王,自己欣然代那人受死。所以大菩萨看见一个众生遭杀,宁愿以自己的生命为代价,把他救过来。我们虽然还没有达到这种境界,但也要想去尽量帮他,不要害他。

  可能是我的性格不好吧,跟别人打电话时,如果话不投机或者心里不舒服,就不想说话,把电话撂了。这种情况出现过好多次,其实这种行为还是害众生,所以我今天在所有僧众和诸佛菩萨面前发愿:以后不撂电话了。

  当然,我们学院的修行人,按规定在这里不能有电话,但希望你们以后也能这样发愿。外面的很多居士,两个人吵架时,吵吵吵最后把电话撂了。所以大家也要共同发愿,不然连这一点都做不到的话,口头上说帮助众生、不害众生,实则以各种方式伤害众生的身体和心,这种行为非常糟糕。

  我个人来讲,真的修得特别差,在你们面前讲这些大乘论典,特别不好意思。自己很多方面没有做到帮助众生,但心里面确实愿意做众生的奴仆。尽管像无著菩萨和得善那样的精神,我是没有,今天看见一个麻风病人,让我全部放下来,我现在还达不到,但只要对别人有一点帮助,我少睡一点、让身体受一点痛苦、愿意早一点死去,这一点还是能发愿。因此,我们应该从行为上多考虑老母有情,只要对众生有利益,就愿意放下自己,这样的发心是需要的!

  自与他双方,恶苦既相同,

  自他何差殊?何故唯自护?

  既然自己与他众都同样厌恶痛苦,他众不愿意接受身心折磨,我也是一模一样,那为什么我不愿意帮助别人而只爱护自己呢?

  佛教中有一个众所周知的故事:鬼子母有一千个儿子,她最疼爱最小的儿子。但她偏偏爱吃小孩肉,所以常到人间抓小孩,活生生地当食物吃。人们受不了这种痛苦,纷纷向佛陀求救。佛陀于是通过神变,将鬼子母最小的儿子捉来,扣在自己的钵里。鬼子母回来发现小儿子失踪了,她特别着急,不吃、不喝、不睡,上天入地到处找,整整找了七天,也没有找到。后来她听说佛陀无所不知,就到佛陀那里去哭诉。

  佛陀说:“你有一千个儿子,才丢一个就这样难过,别的百姓只有两三个孩子,甚至是独生子,却被你吃掉了。你想想人家的心情,是不是比你更痛苦?”听到这番话,她当下就醒过来了,在佛陀面前忏悔道:“我错了,只要能让我找到小儿子,我再也不吃别人的孩子了。”

  佛陀就把她小儿子从钵里放出来,还给鬼子母。鬼子母问:“我若不吃小孩,那没有东西可吃,我岂不是饿死了?”(就像某些坏老板一样,除了吃活的海鲜以外,什么都吃不下去。我遇到一个人就是这样,三顿饭就要活的动物,别的东西他不想吃,觉得没有味道。)佛说:“不要紧,我以后让我的弟子每逢用斋时,分出一部分给你吃。”所以汉地寺院在吃饭时,专门有对鬼子母的回向偈[41],我们藏地也有这样的偈颂,通过这种方式加持,让它们获得快乐。

  很多众生对与自己有关的人,觉得他们的生命很宝贵,对不相干的人则不会这样。其实这是不合理的,从生命的价值上、感受的苦乐上,任何众生都没有差别,古人言:“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自己不愿接受的痛苦,千万不要强加于人,因为别的众生也照样不愿意。

  现在有些道友,只考虑自己,根本不考虑别人,连修房子、砌水道,也只想到自己的院子,一点都不考虑别的院子。这种人真的跟旁生没什么差别,根本不具足人的法相。作为人,应当具备慈悲、高尚的品格,大家通过学习这部论典,要从心里对大乘佛教有种不共的认识,这一点非常重要!

  丑二(成立周遍)分二:一、真实宣说成立周遍;二、断罪之答辩。

  寅一(真实宣说成立周遍)分二:一、一异无实故互不护持之过;二、故当断除我执。

  卯一(一异无实故互不护持之过)分二:一、时间相异之苦不护之过;二、对境相异之苦不护之过。

  一、时间相异之苦不护之过:

  谓彼不伤吾,故不护他苦,

  后苦不害今,何故汝防护?

  有些人认为:“我自己的痛苦很难以忍受,所以一定要保护,但其他众生的痛苦是自作自受,与我毫不相干,我凭什么要去保护呢?”

  现在很多人就是这样,只要自己快乐就行,帮助别人的话,也仅限于自己的亲属,其他众生没必要去帮助。“谓彼不伤吾,故不护他苦”,因为这些痛苦对我一点损害都没有,又何必去防范它呢?

  针对这种论调,作者下面回答说:如果因其他众生的痛苦不会伤害你,所以你不需要保护他,那么未来的恶趣痛苦也没有损害到今生,你为何要保护呢?比如你现在造恶业,来世会转生到地狱里受寒热之苦,这些痛苦你现在并没有感受,既然是不能害自身的法,那为何要拼命地积累善法去防护呢?或者说,很多人年轻时积累财产,目的是为了在老年时不受苦,还有一些人为了明天快乐,现在做很多事情,这些都是不合理的,因为痛苦现在你也没有感受到。

  如果懂得这些道理,众生的痛苦应该当作自己的痛苦,若能视他苦如己苦,正法的价值和利益才可以修出来。敦珠仁波切有一个教言说:“犹如除病良药之正法,若未听闻无法知取舍。”如同除病妙药般的正法,假如没有去听闻,很难了知其中的道理。自己以前的想法,跟佛教的教义比起来,真的是非常愚痴。确实,我们若不愿意遣除众生的痛苦,自己以后的痛苦也不应该考虑。然而,没听过这些大乘教言的话,有些人恐怕不能接受,如果通过长期的闻思修行,一定会慢慢明白其中的道理。

  若谓当受苦,此诚邪思维,

  亡者他体故,生者亦复然。

  有些人辩护说:“未来所受的痛苦,这是我要关心的,毕竟我是一个相续,为了使未来的自己不受痛苦,做一些事情还是有必要。而其他众生与我的相续完全不同,他的痛苦与我没有关系,所以我不应该去帮助。”

  这种说法不合理。“若谓当受苦”,如果说这种痛苦将来会让我感受,必然会发生在我身上,所以我应该避免这些痛苦,而其他众生所感受的法,无论什么时候,我都感受不到,所以我不必管别人的痛苦。作者呵斥道“此诚邪思维”,这种想法是莫大的邪见。为什么呢?“亡者他体故”,因为现在的你死了以后,来世转到恶趣的话,那时候的你实已变成另一个众生,与活着的你完全是他体的。

  如果把时间缩短一点,年轻的你和年老的你不是一个,今天的你和明天的你也是别别他体。因为前后的相续有异,如果是一体,则有诸多过失。比如说,我今年34岁,明年35岁,那么35岁的我是不是34岁的我呢?如果是,我就越活越年轻了,今年是34岁,明年还是34岁,因为一体的缘故,永远也不会变成他体,但这是不合理的。所以,《入中论》里面说:“如依慈氏近密法,由是他故非一续。所有自相各异法,是一相续不应理。”慈氏与近密二人的相续,是各别的他体,不可能安立为同一相续,因此,凡是自相各异的法(如今天的我和明天的我),说为一相续极不应理。

  再譬如,山谷后面有一条河,去年我淌过河,今年也淌过河,就认为这是同一条河,其实这是特别大的妄执,这不仅在胜义中不成立,世俗中也不成立。正如我刚才所言,如果34岁的我和35岁的我是一体,那么我34岁的时候,已经变成35岁了。或者50岁的我和100岁的我若是一体,我到100岁时,已经年轻50岁了。或者我今生是人,来世变成地狱的众生,假如二者是一体,则人间也有地狱的众生了……有很多的过失。有些人认为,今天的我为了不受明天的苦,奋发努力是理所应当,而对其他众生的痛苦,竭力去制止就不合理,其实懂道理的人用正理来观察的话,二者没有任何差别。

  《入行论》每个颂词的道理,大家一定要通达。很多人觉得《入行论》很简单,我觉得这有点愚痴,让你解释的话,连三分钟都解释不了,说明你对颂词并没有了解。如果真正了解,这里面有很甚深的意义,这种意义并不是凡夫人随便说的胡言乱语,而是与正理完全相合的。包括在座的有些道友,也觉得这些颂词很简单,其实不管你是讲考还是笔考,对它内容的90%都没有了解,只是明白了10%以后,就自以为得、心满意足了。这是非常大的一种邪见,希望你们不要认为《入行论》很容易,以前也听过,现在也听过,大概的意思知道就可以了。

  当然,我讲得也不好,我经常想:“现在我虽然给你们讲,但能不能讲到50%啊?”里面可能也有一些讲错的。实际上真正的义理越思维越甚深,因此你们不要小看《入行论》,否则智慧是不会增上的。好多道友表面上好像懂一点,其实里面的推理和思维方式,自己完全没有接受,而是以另一种方式来解释,这是非常不合理的。

  对于科判和颂词的内容,大家要再三地看,光看一两遍肯定不行。像华智仁波切那么有智慧的人,也是随身带着《入行论》,原因是什么呢?这里面的甚深内容,经常要与我们相续结合起来串习,这样修行才会变好。不然的话,有些居士一边坐车,一边马马虎虎地听Mp3,“哎,我已经听过了,《入行论》比较简单啊!”一说简单,我就有点生气。不简单,真的不简单!佛法不是像看电影、听新闻、看报纸,意思只有那么一点,看完以后就没有了。诸佛菩萨金刚语的加持,跟世间的语言截然不相同。铁铝等金属有什么样的价值?黄金和金刚钻石有什么样的价值?这方面大家应该非常清楚。切记:形象上的闻思起不到什么作用,务必要对其内容反反复复地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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