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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伦:社会道德滑坡 亟待建立新道德体系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14日
来源:凤凰网华人佛教   作者:安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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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伦:浙江大学基督教与跨文化研究中心(图片来源:凤凰网华人佛教摄影:曹立君)

编者按:目前,我国的信仰缺失仍然很严重,英国前首相布莱尔最近在论及中国宗教状况时以敏锐的政治嗅觉预感道,“中国选择何种道路实现社会和谐,不仅对世界很重要,也将值得我们研究和学习。同样,宗教信仰在世界其他地区如何左右和谐稳定,也将与中国息息相关。”2011年6月4日,由浙江大学宗教学研究所主办的《宗教与中国社会伦理体系构建》学术研讨会在浙江杭州举办。浙江大学基督教与跨文化研究中心安伦提出中国应该构建以信仰认同为基础的公民道德体系,之后将有望为全球化的人类社会提供其亟需的普世伦理基础和体制保障。

近年来,中国社会的道德状况已经引起社会各界有识人士的普遍担忧。损人利己、巧取豪夺、诚信缺失、卖淫嫖娼、穷奢极欲、官场腐败、造假侵权等等,这些仅在三十年多前还会令人感觉耸人听闻的道德沦丧行为,如今已经成为司空见惯的社会常态。从横向看,难以找到任何国家的国民会如此肆无忌惮地不受伦理制约;从纵向看,道德衰败无论从程度上还是规模上有都超过以往任何朝代。涉及道德衰败,国民几乎人人都是受害者;提起失德状况,多数国民,包括受害者和实行者,都会感叹指责。温家宝总理最近在谈到食品安全问题时感叹道,中国“诚信的缺失、道德的滑坡已经到了何等严重的地步。一个国家,如果没有国民素质的提高和道德的力量,绝不可能成为一个真正强大的国家、一个受人尊敬的国家。”显然,我国的公民道德体系已经到了亟待重新建设的关键时刻。

道德的信仰基础

造成中国目前道德衰败的原因,主要可能有两个。一是文化革命彻底摧毁了中华民族传统的精神文明和伦理体系,泯灭了人性的利他良善面,激发了人性的自私邪恶面;而改革开放后我国在引进西方市场经济体制和科学技术的同时却没有引进,也没有恢复重建相应的体系。二是市场经济的基础和动力是“看不见的手”,即人的自私贪欲;在信仰和价值伦理体系缺位、社会全面转型过程中片面鼓励人们尽情发挥其自私本能和欲望,必然造成道德严重失范和社会失衡。我国政府并非没有注意到问题的严重性,并对此有所行动,提出“精神文明建设”、“八荣八辱”等口号。然而,我国社会道德状况持续恶化的现实提示了问题的严重性和根本性,并且迫使社会重新全面审视问题,寻求走出社会伦理困境切实有效的新思路、新途径。除化解自身道德危机外,作为世界人口第一的文明古国和负责任的大国,中国在全球化时代人类的普世价值伦理构建中也承担有不可推卸的贡献责任。

考察我国社会道德建设难以奏效的经验,可以发现主要原因之一是道德主张缺少了信仰的神圣性和约束力,因而不能有效转化为公民自觉的遵守意识和自律行为。康德认为,道德的本质是人们内心的自律。人的本性是自私的,而道德的本质是要求人们限制或克制自我,尊重和维护他人利益。在自私本性与利他要求的冲突中,道德如果没有一种神圣而超越的压倒性精神信仰作为其基础,就难以战胜人的自私本性,成为人们内心的自觉意识和自律行为。然而,这种神圣性和超越性不来自于世俗社会,也不能经人为制造而长期维持,只能来自天然具有神圣性和超然性的神。这就是宗教信仰能有效维护和提升道德的根本原因。歌德说,没有信仰,就没有灵魂,也不会有高尚的道德情操。换句话说,精神文明中没有了精神,就没有了文明,更不会有道德。现代社会中广泛存在的道德衰败现象从一个侧面证实了这种情况:西方社会实行政教分离之后,通过宗教边缘化放弃了具有神圣性的道德教化和道德约束,致使社会道德水准明显下降;中国社会自文革毁灭传统宗教文化体系之后,社会道德严重衰败,建设社会道德的诉求由于缺乏信仰的神圣性而无人响应。

认识信仰对道德的作用

关于宗教信仰与道德的关系主要有三种观点,即有神论者的道德神启论、无神论者的宗教对道德无用论和有神论者和无神论者都可能赞成的神道设教论。其中道德神启论按吕大吉先生的观点又分为“神直接颁布启示道德诫命”、“人的一切善或美德均起源于对上帝的爱或追求”、和“道德源出于人的天赋而与生俱来的‘本性’或‘良心’”三种,“三者的内容却是基本一致的,都是主张………神是道德的源泉。”执此观点者认为,因为道德源自于神,所以宗教对道德的维护和提升起关键作用,“哪里没有信仰,哪里就没有道德”,“宗教与道德是二而一的关系。”认为宗教对道德无用论者则举出一些无神论者的道德不差于宗教信仰者和宗教在历史上的恶行事例试图证明,宗教与道德并无正相关关系。神道设教论主张发挥利用宗教的道德教化作用,而不拘泥于有神无神之争,不仅被有神论者支持,而且还被许多无神论者基于宗教维护社会道德的独特有效性而大力提倡,历史上著名的在中国古代有荀子、王充等,在西方近代有伏尔泰、卢梭、霍布斯等。后者对宗教的道德功能的认同从有神论的角度较为客观地证实了宗教对道德的有效性。

宗教信仰对道德的形成、维护和提高有重大作用,已经是国内外学界大多数人的共识。一般认为,宗教从三个方面对社会道德产生影响:即道德源自宗教(道德神启论)、宗教的道德教化作用和宗教的道德约束力。诚然,关于道德是否源自于神、宗教信仰是否对道德有积极作用等问题不是没有争议的,但这些争议主要还是停留在有神论和无神论的简单化争论层面,而没有从“神”应该如何理解定义、道德神启应如何理解、宗教与道德的关联机制、程度和效应、宗教是否被有意识应用于道德提升等建设性的深层次加以探讨。如果从这样的深度建设性地加以探讨,双方未尝没有可能就许多问题达成共识。

现代社会尽管有严重的世俗化倾向,但根据许多公布的调研数字,真正的无神论者只占世界人口不足5%。因此可以说,尽管仍有争议,但持宗教对道德无用观点者只占世界人口的极少数。考虑到现代社会人们对于这个世界上大多数事物都有严重分歧的观点,持宗教对道德无用观点者占人类人口比例可以说少得出奇。

有人以我国在五、六十年代宗教信仰被压制而社会道德自律状况较好的现象来否认宗教对道德有正面作用,殊不知这个事例正好可以从另一个角度证明宗教信仰对道德的积极作用。当时的中国社会虽然消灭了传统宗教信仰,但却代之以个人崇拜,以人代替神作为宗教信仰的对象,维持社会道德使用的实际还是宗教信仰的形式和力量,当然还辅之以国家机器的暴力。只不过这种虚假人为的信仰不能持久,人造的神圣性退去之后社会陷入严重的信仰和道德危机。

阻碍我国社会认识和开发利用宗教信仰的道德建设功能的另一大原因是深陷宗教认识的误区。新文化运动以来的一些重要知识分子受西方中心论的影响,将基督教等西方一神论宗教的狭隘定义生搬硬套到我国传统的各宗教上,得出儒道佛都不是宗教、中国人没有宗教性、也不需要宗教信仰的错误结论;通过全盘否定传统中华文化造成民族文化虚无论的盛行,导致中国近代社会对宗教的错误认识泛滥,贻害甚深。另外,文化革命对宗教的全盘消灭政策余毒不散,致使将宗教视为封建迷信、敌对势力者至今仍大有人在。对宗教信仰本身就认识混乱,对于其道德功能的认识不清就很自然。只有摆脱西方中心论的恶劣影响,肃清文革的流毒,以客观全面的宗教定义界定儒道佛,才能认识到三者都是宗教,其中宝贵资源远多于垃圾糟粕,宗教具有强大的积极社会功能有待开发利用。儒道佛是宗教,不仅是我国社会从汉代以来的普遍认识,也是现代国际学界和中国宗教学界的主流共识,目前仍认为儒道佛非宗教的大多是受新文化运动影响较深的中国非宗教专业外行人士。如果还儒道佛以其宗教的本来面貌,就会认识到传统中华文明其实主要就是儒道佛宗教文明,撇开儒道佛就无所谓传统中华文明,中华民族与世界所有其他民族一样具有普遍的宗教性,这样才有可能名正言顺地发挥利用传统宗教文化的道德教化和约束作用。

公民道德的公民信仰认同基础

公民道德,顾名思义就是一个现代化国家中公民普遍遵循的道德,因而其有效构建取决于一国国民对其道德观念的信仰认同。历史经验证明,能够让一国国民就社会道德达成由衷共识的,只能是其文化传统或宗教信仰。文化传统必然包含神秘性和神圣性,因为文化的起点就是生命的起点,而生命是从神秘和神圣开始的。因此,文化传统必有其宗教性。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说“从未出现过没有宗教基础的国家”,就是从历史的角度对这种关系的佐证。一个民族如果丧失其宗教文化传统,缺少了精神信仰,就会丧失其文化认同和身份,也丧失了价值和道德观念的认同基础,其结果必然是精神价值缺失,道德衰败。我国社会的现实状况可以证明此言不虚。以文革为代表的极端运动打倒了传统的儒道佛文化,消灭了宗教信仰,中国社会因此失去了国民信仰认同的真实基础,在以人代神、以世俗代宗教的信仰狂热肥皂泡破灭之后,信仰缺失、道德沦丧是必然结果。

公民信仰认同是公民道德的建设基础。我国社会如果不能构建被国民普遍认同的精神信仰体系,有效建立公民道德就是一句空话。对于像我国这样多民族、多宗教信仰的多元大国来说,“公民宗教”概念,特别是另一多元化大国美国的公民宗教现象,很值得参考借鉴。

我国主流社会如果能够就公民信仰认同对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作用达成共识,并开始积极开发利用宗教的这种社会功能资源,宗教是否就能畅通无阻地发挥其道德建设的积极作用呢?答案却是否定的。显而易见的原因是,我国虽然有包容融合的优秀传统,但各宗教不时仍有不同程度的唯我独尊、排他对立色彩;彼此之间的道德规范虽然接近,但从来没有经过有意识的努力达成共识。这使得社会,乃至各宗教内部,有一种较普遍的错觉,认为各宗教的伦理规范之间也是排他对立的。公民道德应当是同一社会中公民普遍认同和遵循的道德规范,否则就不成其为公民道德。因此,我国社会如果不能首先在各宗教之间就价值伦理达成共识,就会弥留在宗教教派的自重排他中,难以发挥利用各宗教普遍蕴涵的道德资源,构建共同的公民道德。

以宗教共同体为基础的公民信仰认同是普世伦理的基础

全球化时代是人类走向全球一体化的时代,亦即人类走向共同体的时代。人类已经开始在政治、经济等领域形成如联合国、WTO等等共同体,并将在其他领域也形成共同体。很难设想在主导人类精神思想的宗教信仰领域人类会持久维持相互对立冲突、你死我活的格局而不给这个星球带来毁灭。为了应对共同面临的种种重大问题和挑战,抵御自然和人为造成的各种对人类生存发展的毁灭性威胁,人类不得不共同合作、求同存异,寻求建立普世认同的精神信仰、价值伦理和社会秩序。如果人类不能有效建立价值伦理的共同体,地球村就不可能有让村民们和合共生的共同秩序,人类就会走向毁灭。但这并不意味着人类将在思想意识、宗教信仰等各个领域都实现整齐划一。相反,形式上绚丽多彩的多元化将是全球一体化大背景下的常态。在保持宗教信仰多元化和信仰自由的同时,如何有效消除宗教间的对立冲突、战争暴力及其对这个世界的威胁,如何建立全球化时代人类和谐共处必需的人类共同的价值伦理和秩序,是摆在人类面前最严峻的挑战之一。

为了应对这个挑战,人类需要一场自觉的精神思想运动。近年来已经有一些应对这个挑战的尝试,如全球宗教对话运动的兴起、宗教多元论的热议、世界宗教议会的再次召开、全球伦理的热情等等。其中与构建全球化时代人类普世伦理体系直接相关的是著名德国神学家汉斯·昆等人发起和推动的全球伦理运动。这项运动代表着全球化时代人类对共同伦理需求的觉醒,富有远见卓识,曾获得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参与和支持,造成一定影响。但由于缺乏实施基础和体制保障等原因,已陷入停滞状态。其他活动也因为有类似的局限性,不能有效应对这一挑战,这些已逐渐成为国际社会的共识。成功应对这一挑战,需要有更全面深入的审视,需要更有效的体制保障。人类在政治、经济等各个领域都走向共同体化的全球化时代,主动构建宗教信仰领域的共同体,作为构建人类共同价值伦理的基础和体制保障,可能将是不可避免的选择和历史趋势。

人类在宗教信仰领域的共同体,简称宗教共同体,就是人类为了顺应全球化时代共同生存发展需要而将形成的各宗教教派和信众多元通合、和而不同、和合共生的宗教信仰机制。宗教共同体既不是一元化的单一宗教,也不是一种新兴宗教,而是有共同终极信仰对象、共同信仰目标、共同价值观和伦理取向,关切和维护人类的共同利益,可以协调思想和行动,促进人类和合共生的各宗教教派和信众的普世兼容体。

对于中国社会来说,宗教共同体不仅是一种理想,而且有着深厚的历史根源和现实的社会认同基础。中国社会从唐代以来就实行儒道佛三教合一,并且接纳、包容和融合了历史上所有外来的宗教,如基督教、伊斯兰教、摩尼教、祆教、犹太教等。受此影响,中国各宗教及其信众普遍没有西方社会那样强烈的排他性。儒道佛三教合一其实就是当时社会视野中的宗教共同体的初级形式,宗教共同体其实是中国传统宗教共同体在全球化时代的自然延伸和发展。此外,中国宗教界在政府的领导下已经形成各宗教互不排斥,和合共生,协调行动的模式,为宗教共同体的构建奠定了现实基础。因此,尽管中国道德现状差强人意,但具备独特的构建公民信仰认同和公民道德的传统和现实基础。

构建以宗教共同体为基础的公民信仰认同不仅可能有效化解我国社会价值伦理缺失的危机,而且可能为全球化时代人类普世价值伦理构建的困境提供出路。全球伦理遭遇的最大瓶颈是缺乏各宗教教派及民众的信仰认同和实施体制,宗教共同体正好可以提供这样的体制。中国如果能够审时度势,主动构建宗教共同体,并通过中华文明对世界的传统影响力和崛起大国的强大国势将此信仰认同模式传播到世界,将为人类社会提供其迫切需要的普世价值伦理体系,从而为全球化时代人类共同的生存发展和新文明的构建做出空前绝后的伟大贡献,尽到一个负责任大国对人类文明应尽的责任。近年来,国人对西方普世价值的侵入惶惶不安,这其实是自身价值伦理缺失的表现。如果中国能构建真正意义上的普世价值伦理,我们面临的将不再是畏惧西方或任何价值的侵入,而是以充足的信心向世界输出货真价实、能够被国际社会普遍认同的普世价值伦理体系。对中国社会来说,这既是对信仰和价值伦理危机的突破,也是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全球化时代,在公民信仰认同和公民伦理问题上,中国与世界密不可分。如果把终将形成的全球一体化的世界视为人类的公民社会,世界人口第一大国的公民信仰认同和伦理构建模式将对世界产生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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