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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神与求福

       

发布时间:2011年01月21日
来源:网络转载   作者:君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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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全国各地有不少大大小小的各类神庙(不是指佛菩萨寺庙),有些庙在神诞日时大肆地屠杀畜生,以大鱼大肉的方式祭拜求福,这就从根本上违背了道教、佛教和天道的本意。

“上天有好生之德”。道教最著名的经典《太上感应篇》中就明文告诫人们不可“射飞”(鸟)逐走(兽)、发蛰惊栖、填穴覆巢、伤胎破卵”,不可“杀龟打蛇”、“伤害昆虫”;而且明白的告诉人们,若能“慈心于物,不乱杀生,则天道佑之,福禄随之,神灵卫之。”

佛在《中本起经》里说:“杀生祠祀,不得其福,天神不食,杀者得罪。”为何天神不食?因为天神在天上住的是七宝装饰成的宫殿,吃的是甘露般天厨妙味美食,怎么会来吃你准备的又腥臊、又肮脏、又粗陋的畜生之肉。天神既不来食,自然也求不到所要的正福,杀生办祭者反而要承担杀生的重罪,真是何苦去自找麻烦呢!由此可知杀生拜神是一种以邪为正、无功有罪的行为。

《安士全书》中记载一则“河神受戒”的故事:江西省鲟鱼嘴,此处河水浪汹而险,有“无风三尺浪”之称。当地有座龙王庙,极为灵感,往来的商人,必定杀生拜祷,行船才得平安,长久下来,为及祭拜所杀的畜生多得难以计算。到了明朝崇祯年间某日,有位戒德高深的法师从那里经过,将到的前一天,管理龙王庙的庙祝公(管庙的负责人)梦见龙神来告诉他说:“明天有位大和尚会到此地,他过去世和我拜同一位师父出家修行。他修行不懈,今世成为高僧,我因一念之差,堕落成为血食之神(用杀死畜生的血肉之物品来供奉祭拜的神),杀生的罪业很重,将来必定要入大地狱受大苦报。明天请你代我恳求法师传我佛戒,以后往来行人拜我,一定不得再用酒肉!”第二天庙祝公出去查访,果真遇到这样一位法师,于是向法师说起缘由,并请他到庙里为龙神传戒说法。从此河水风平浪静,来往的人再也不用杀生用肉祭拜。由此可知,即使为神,若贪享血食,同样犯杀戒,同样应入地狱受苦报。

世上或许确有杀生拜鬼神求福如愿的事,我们应明白的是,鬼神不是真正修行究竟圆满大慈大悲的圣灵,也有犯过错的时候,况且世上确也有不少专嗜血肉之食的邪神恶鬼妖魔之类在人间作祟,若因贪享血食、受你血肉之供,就赐给你不该得的福,帮你干不该干的事,这是一种既犯杀业又犯偷盗业的受贿行为,日后自有其应受的苦报;就你而言,除了须共同承担杀生的罪业外,该受的苦报强求而免,应知避得了一时躲不了永远;不应享的福报强求而得,谁知是不是经由邪鬼恶神斡旋而预先透支日后你应享的福报,如此则又有什么可高兴的呢?由上可知,杀生祭拜,对神对人,两皆有害。因此《法句经》中说:“妖孽见福,其恶未熟,至其恶熟,自受罪酷。”所以,我们求福要用清净慈悲的方法,如放生、吃素、诵经、孝敬长辈、救济孤寡老人和真穷困者、资助失学儿童、念佛、斋僧、供养三宝、宣扬善恶有报的故事、助印流通宣传善书等方式才是求福的正道。如去供神可用花、果、素斋食品,非常好。只要心诚意切就能感通。

摘自《玉历宝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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