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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池田大作的天台观看因明的合目的性

       

发布时间:2010年09月07日
来源:不详   作者:李春泰 李昳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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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池田大作的天台观看因明的合目的性

  李春泰 李昳聪(嘉应大学池田大作文化哲学研究所 广东?梅州514015)

  一、引言

  不少因明学专家都发现因明与西方形式逻辑之不同。

  如石村先生认为([1],pp.142-143)

  三段论中三个命题的任何一个,都无法包容因明喻支中的喻依,而这正是二者区别的关键所在。

  三段论就其性质来说,是纯演绎的,而因明却介乎演绎与归纳之间,在演绎过程中附着有归纳的因素。从以喻体显因、因成所立宗这条线索来看,其过程也是演绎;但喻支的喻依和宗的前陈之间,分明也有一种关系存在着。这个关系如果是直接的,其性质当是类比(古因明五分作法中就是如此),但二者在新因明三支作法中的关系不是直接实现的,而是经过由喻依到喻体,再喻体和因的媒介而联系于宗的曲折道路,所以这又不是类比。但从喻支内部来看,喻依和喻体的关系显然是特殊与一般的关系,特殊性命题喻依乃是一般性命题喻体的立足点,而这正是归纳,虽然这个归纳过程没有完全展开。因明中这个归纳因素的存在,就使它同三段论有了本质的区别。

  不同是显然的,但何以不同却值得深思。近 日在拜读池田大作的书《我的天台观》,促使我们有了些新的思考和讨论,今天特别奉上,敬请专家学者指正。

  二、从池田大作看佛家的认识结构与特点

  池田大作在谈天台“注目于《法华经》”时说[2]

  天台曾把‘归命’这个词解释为‘以命自归’。我希望能注意他所说的‘自’。佛法始终是以一个人的自身判断力和意志力为基本而成立的。

  当时佛教界最尖端的问题——如判断各种经论价值的教相判释、教理与实践应是什么关系是问题,他也会认真地思考过。

  而在“关于受戒”中又提出人与佛有同等的智慧,这是一种特有的认识结构:

  僧团中讨论的事项,原则上全都要获得全体成员的赞成才能作出决定。这一点和按多数人意见作出决定的原理不一样。所有成员都具有同等的发言权,只要有一人反对,就要从根本上重新讨论。而且取得全体一致的意见,就要当作是一种“法”。这样确定下来的法,与佛的教导同等受到尊重。根据佛法,认为经过这样充分思考、彻底讨论而取得全体成员一致的意见中,有着佛的智慧。这种思维方法应该说是立足于对人性的深深信赖的基础之上的。

  又说

  真理决不可能在安逸和惰性中获得,只有在彻底自我磨练和精进中才能掌握佛法的奥义。不仅是佛法,对一切学问都可以这么说吧。

  这是佛法在“自我”中被发掘,而这种发掘是由其认识结构所决定的。接着又从这种结构中区

  分出内与外:

  智顗决不是仅在封闭的自我世界里钻研佛法,而是把目光朝向广阔的外界,非常关心和研究其他佛教思想家的动向和思想。

  这里的“非封闭”性与“外界”是很重要的佛家认识特征,与西方逻辑的三段论的关注点是不

  同的。在作三段的演绎时,无论大前提还是小前提均无须再思考,只要没定了,按照所谓推理

  规则就可以得出结论,象有名的美籍波兰数理逻辑学家塔尔斯基(A.Tarski)[3]的不少工作就

  是这样一种自动的判定系统,它很适于机械系统或计算机。

  池田大作在谈到慧思时又说道:

  慧思在这期间勤奋修禅,并不是把佛法当作一种观念,而是企图在自己的生命中当作一种事实而加以体悟和证得。

  强调佛法不是观念,而是某种事实,通过体悟而得证([4],p.84)

  池田大作通过系统考察,发现“从慧文—慧思—智顗这一系谱中可以体验的另一个确证是,天台的佛法是把重点放在教理的实践性和证得性上。”即经验性和可知性。

  接着池田大作又一次通过个案强调实践式的认识,

  慧思无疑是亲自痛苦地体验到这些末世的时代相,强烈地实感到白法隐沉的“末法”。

  一般地说,池田大作认为

  佛法的核心是证悟。这种悟既是出发点,也是归结点。各种理论都是达到这种悟的方法论和证实。它不像一般的学术那样把追求知识当作到至高无上的目的。我认为决不能忽视这一点。就南岳的情况来说,这些论著的大前提是有着法华三昧的证悟。所以不仅要看到这些著述有着不同的发展阶段,还要看到这三种论著从各种不同角度展现了南岳内心怀有的哲理,我认为这样才能接近真相。

  三、太虚对因明与西方形式逻辑的比较研究

  太虚大师在解说陈那弟子天主所著之《因明入正理论》中,借助于比较,发现因明与西方形式逻辑有两方面的不同,

  第一形式之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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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性质之不同。隅举如下:

  1、逻辑仅考理之法式,因明兼立言之规则。

  2、逻辑用假拟演绎断案,因明用实证解决问题。

  3、逻辑以范已观察于物所生之思想为目的,因明以令他决了于我所立之宗义为目的。

  4、逻辑非如因明之含有归纳方法。

  5、逻辑非如因明之注重立论过失。

  四、因明与西方形式逻辑差别之认识论解释

  太虚和石村两位专家都涉及到认识论,但其旨趣不在于此,故草草而过;而后者又是针对

  前者批判的,大约在相应的套路中谈了差不多的问题。

  太虚在比较因明与西方形式逻辑性质不同时曾说

  “逻辑非如因明之含有归纳方法。”“逻辑非如因明之注重立论过失。”

  这是价值判断还是事实判断不很清晰,他所用的“非如”意为“不如”还是“不象”较易混淆。在太虚之后六十年的石村说

  因明的重点在证明。([1],p143)

  这大约是对太虚之

  因明用实证解决问题。

  的一种回应。今天,大约起于上世纪初,证明与证实所用之领域已有了明确区分[6],证明是演绎学科中用于确认的方法,而证实是经验领域中确认的方法。所以,两位专家所讨论的应是不同领域的事宜。而重要的正如两位专家皆曾言,因明中有归纳。问题是何以如此?

  池田大作认为佛法中的无常与常住是这样的

  《平家物语》中著名的两句话‘只园精舍钟声声,诉说诸行本无常’所象徵的那样,我们日本人有一种倾向,往往把它理解是慨叹世间无常的消极意思。其实佛法所说的无常,本来包含着用更醒悟的眼光来理解的积极意义。从荣华、权势之类的社会现象所看到的人间像并非真实之相。这样的世界是无常的、脆弱的、会崩溃的,不可能从根本上维护人的幸福。——这就是佛法的无常观。因而要在超过这些现象的深层去凝视人的真实之相,凝视人的样相。也就是说,佛法是要掌握现象深层的‘常住’之法。

  那么,因明与佛家的认识结构之间有什么常往之法呢?如果我们从池田大作看佛家的认识特点,不难了解到这是由佛家的认识结构所决定的,佛法的核心是证悟。而其重点在教理的实践性和证得性,实践要求认识有开放性。而因明之归纳方法有助于这种认识过程。

  合目的性即是一种善,佛家创造或选择因明正是缘于此。

  参考文献与注释:

  [1]石村.因明述要[M].北京:中华书局,1981.

  [2]池田大作.我的天台观[M].Hong Kong: 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99.

  [3]A.塔尔斯基&J.C.C. 麦克铿赛.初等代数和几何的判定法[M].北京:科学出版社,1959.

  [4]原文为“……加以体悟和证得”,译文并不错,“体悟”与“证得”可以是并列的,是两件事,也正因为如此,有个时序之后先,故我们不用“和”并改用“而”。——笔者注

  [5]太虚大师.因明概论[M].1922年.

  [6]李春泰.可能世界为真的确认方式[J].安徽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3(1).

  The purpose of Indian classical logic from Ikeda Daisaku’s view on Tendai

  Li Chun-tai Li Yi-Cong

  (Institute for Ikeda Daisaku philosophy of Culture, Jiaying University, Meizhou, Guangdong,514015, China)

  Abstract According to Ikeda Daisaku’s view on the characteristics of cognition of Buddhism, i.e. practicality and openness, this article explains the reason that Buddhism chose Indian classical logic by the epistemological way.

  Keyword Ikeda Daisaku; Buddhism;practicality;openness;Indian classical log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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