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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藏传佛教形成于吐蕃时期及其缘由

       

发布时间:2010年09月29日
来源:不详   作者:罗桑开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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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藏传佛教形成于吐蕃时期及其缘由

  罗桑开珠

  [摘要]目前,藏学界有一种观点认为藏传佛教是后弘期随着各教派的产生而形成的,故此,习惯将前弘期佛教称之为吐蕃佛教。然而从理论上进行严格分析,这种概念和称谓存在诸多不合理及不贴切之处。所谓“藏传佛教”是指佛教传入藏区后,与当地文化相融合,形成了具有地方民族文化特色的佛教。佛教在吐蕃传播200年的过程中,从语言文字、僧人信徒、寺院道场和神灵造像等方面都实现了吐蕃本土化。因此,应该说藏传佛教形成于吐蕃时期。

  [关键词]佛教;吐蕃;形成;本土化

  [中图分类号]B946.6+K2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557(X)(2010)02-0077-05

  公元7世纪,佛教从东西两个方向传入新兴的吐蕃王朝。当时处在吐蕃王朝东西两端的唐王朝和印度都是盛兴佛教,因此佛教传入吐蕃是吐蕃王朝对外开放和自我发展过程中的必然趋势。然而,作为一种外来文化,佛教在传入吐蕃后并没有随着赞普松赞干布的支持而被吐蕃社会所接受,相反受到吐蕃本土宗教——苯教的排挤和打压。在极为恶劣的生存环境中,佛教在吐蕃王室的支持下开始通过建寺、译经、造像等方式,积极地向吐蕃本土化方向发展。经过近百年的努力,到了赤松德赞时期,随着佛教信徒本土化的实施,印度佛教终于开始全面地向吐蕃本土化转变。到了赤热巴巾时期,印度佛教已经完全具备了向吐蕃本土化转型的基本内容和基本条件。从理论上讲,藏传佛教就是在这个时期形成的,而并不是随着后弘期各教派形成而形成。

  一、佛教语言文字的吐蕃本土化

  佛教语言文字本土化是指印度佛教使用的巴利文和梵文转换为所传国家、民族和地区的语言文字。语言是打开文化大门的一把金钥匙,也是传播宗教的先决条件。我们从藏文史籍中可以看出,印度佛教徒曾于公元5世纪拉脱脱日年赞时期入蕃试图传播佛教,但由于语言不通,加之吐蕃人不知佛像、佛经、法器为何物,于是将其当做神物供于王宫中。公元7世纪初,松赞干布统一了青藏高原,建立了以拉萨为中心的吐蕃王朝。为了治理朝政的需要,松赞干布派吞弥·桑布札等16人到印度学习文字,后由吞弥·桑布札创制了藏文。为了推广新创制的藏文,吞弥·桑布札把在印度学习的梵文佛经翻译为藏文,并将其作为课本在吐蕃王室和贵族大臣中教授藏文,这是梵文佛经藏译之始。据藏文史料记载,松赞干布时期著名的佛经翻译家有印度人古萨惹、尼泊尔人香达、汉族僧人大天寿和尚、藏族译师吞弥,桑布札等。他们译出的有小乘佛教、大乘显宗和密宗佛典,如《宝箧庄严经》《百拜忏悔经》《宝云经》《阎曼德迦法》《吉祥天女法》等21种经籍。从松赞干布时期佛教传入吐蕃的情况来看,最初翻译佛经的目的并非纯粹是为了信奉佛教,而是将其作为学习新创制藏文的课本,当然其中也有学习和吸取印度文化和佛教思想目的的可能。松赞干布在学习藏文的过程中,借鉴佛教的戒律,制定了以佛教思想为主的“十善法”,使吐蕃臣民以法行施。翻译佛经不仅标志着佛教语言开始向吐蕃本土化转型,而且在藏文的使用和推广过程中,吐蕃臣民们在掌握新创制的本民族文字的同时,又间接地接触到佛教的一些思想和主张,这对日后佛教在吐蕃社会中得到进一步传播打下了基础。

  赤松德赞时期,随着本土“七试人”出家为僧,吐蕃翻译佛经的规模越来越大,据《译师班智达遗教》《布顿佛教史》《巴协》等藏文史籍的记载,当时在桑耶寺和王宫中专设译经场,延请无垢友等众多印度高僧学者参加译经工作。在这次由赤松德赞组织和支持的翻译佛经事业中,吐蕃本土涌现出贝若杂那、丹玛孜芒、阿难陀、涅阇那古玛惹、昆·鲁易旺波、玛·仁钦乔、噶瓦贝则、觉若·鲁易坚赞、香,益西德等九大翻译家。这些优秀译师翻译的佛经后来编为三大目录,就是有名的《钦浦目录》《旁塘目录》和《丹噶目录》,被后人称之为吐蕃译经“三大目录”。在后来的战乱中,三大目录中的《钦浦目录》和《旁塘目录》已经佚失,只有《丹噶目录》被收录在藏文大藏经《丹珠尔》中。

  《丹噶目录》中所收的经论约有六七百种,共分为27类,分别为大乘经类般若部;大乘经类方广部;大乘经类宝积部;大乘经类杂部;大经类;大乘经译自汉土者;小乘经类;论;密咒续;五大陀罗尼经;广略陀罗尼杂经;名号一百单八种;各种礼赞;各种誓愿;吉祥法门;毗奈耶类;大乘经疏释;大乘经疏译自汉土者;中论;禅定语录;唯识论;大乘论部杂录;小乘经论部;思索之宗;赤松德赞赞普所选论著;校对未完之文本;翻译未完之文本。

  从译经的范围和内容上看,这个时期佛教语言基本实现了吐蕃本土化。赤松德赞之后的吐蕃赞普,除末代赞普达玛乌东赞之外,其他赞普都大力扶持佛教,其中把翻译佛经作为吐蕃王朝之政府行为进行,所以吐蕃的译经事业呈现出规模大、要求高、速度快、专业性强的特点。一直到达玛乌东赞灭佛前,大量的印度梵文佛经已经翻译成藏文,因此可以说到了吐蕃王朝后期,吐蕃社会的佛教语言本土化已经完全实现。

  二、佛教信徒的吐蕃本土化

  佛教信徒本土化是指佛教所传入国家、民族和地区的人们皈依佛门,信奉和修持佛法,关系到佛教在异国他乡能不能得到传播和发展。佛教虽然在松赞干布时期正式传入吐蕃,但当时佛教只是得到了王室的支持,整个吐蕃社会仍然信奉苯教。到了赤松德赞时期,在赞普和王室的强有力的支持以及佛教徒不懈的努力和争取下,佛教开始渐渐进入藏人的实际生活中。当桑耶寺建成后,必须需要专职宗教人士从事佛事活动,也只有佛、法、僧齐全才能称之为寺院。吐蕃王朝尝试性地让藏族贵族青年出家为僧,他们是巴·赛囊、巴·赤斯、昆·鲁易旺波、玛·仁钦乔、恩兰·杰威却央、贝若杂那、累松·杰威绛曲,史称“七试人”。赤松德赞还特地派人到印度请来了12位授戒师,协助寂护大师完成了给“七试人”授戒的仪式。“七试人”是藏族历史上第一批正式出家的僧人,标志着藏族人开始皈依佛门,信奉佛法。“继后有30余人,其中有赞普的王妃、子女和外戚,属部首领中也有数人皈依佛门,又有300余青年男女出家为僧尼”。吐蕃人出家为僧不仅标志着佛教信徒吐蕃本土化的成功,而且说明佛教在吐蕃开始生根开花。从此,吐蕃有了由贵族和平民组成的从事佛事活动和学经传教的宗教职业者,他们成了吐蕃佛教的接受、继承、传播、弘扬和维护者。

  随着佛教在吐蕃社会的一步步壮大,本土佛教僧人队伍的发展也十分迅速。最初“七试人”的一切费用皆由王室承担,随着僧人数量的增多,王室已经无力承担,于是赤松德赞制定了“三户供养一僧”的制度,并规定“布施给每一位僧人一定数量的衣、食、纸、墨,不许僧人参加生产劳动,不得受驱使为奴”,到了牟尼赞普时期,“他为了供养僧众,曾经下令境内臣民除牲畜和武器之外,须向寺院布施金银衣物。但各人布施多寡不同,于是他三次下令‘平均财富’”。这自然触犯了大奴隶主豪族的利益,于是赞普也遭到了暗害。到了赤热巴巾时期,赞普支持佛教、信奉佛法达到了空前的程度,“命令每七户属民赡养一名僧人,授权僧人制定教规与国法,(设立僧相),宣布无论何人不得目瞪手指僧众, 违抗者则处于亚刑”。

  由上可知,佛教信徒的吐蕃本土化是在吐蕃王室的政治扶持、经济支持、社会地位的抬高中实现的。吐蕃后期信仰佛教的人数有可能超越了苯教徒,除了在一些非常偏远的地区仍有一些苯教信徒之外,在吐蕃本部不曾有他们的宗教活动记载。可以说佛教在吐蕃后期已成为吐蕃社会的主体宗教,在藏族人民的宗教生活当中已经占据了相当高的地位。

  三、佛教道场的吐蕃本土化

  佛教道场是指佛教僧人修学佛法和开展各种宗教活动的地方,也是佛教各类神祗展示和膜拜的场所,是佛教信徒神圣而不可侵犯的圣地。吐蕃时期佛教道场的建立还要追溯到松赞干布时期,当时先后修建了大昭寺和小昭寺,寺内分别供奉尼泊尔赤尊公主从尼泊尔带来的释迦牟尼8岁等身像不动金刚佛和文成公主带来的释迦牟尼12岁等身太子像。同时,为了镇压鬼怪的侵害,当时在吐蕃的不同地方修建了四茹四寺、四厌胜寺、再四厌胜寺等。需要说明的是,上述这些寺庙大都只是供奉佛像的一种简单的佛堂,在寺庙中无常住僧人,其实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寺庙。从历史资料看,松赞干布时期修建寺庙是为了照顾两位公主的宗教信仰,同时也是在一种以苯教宗教意识支配和作用下进行修建的,其主要目的还是为了镇鬼神、利社稷、安黎民,因此并不具有佛教道场本土化的目的和意义,当然,当时流传在吐蕃的佛教也不具备实施这样的条件。

  赤德祖赞时期,赞普大力支持金城公主的弘法事业,“将封藏在小昭寺的佛像移供于大昭寺,并安排汉僧侍奉香火,修建瓜曲寺、喀查寺、扎玛珍桑寺等七寺,安顿由西域于阗逃跑到吐蕃的佛教徒”。这个时期佛教仍然没有融入到吐蕃社会之中,更谈不上修建为本土佛教徒使用的佛教寺院。

  赤松德赞即位后,排除反佛势力,延请印度佛教大师寂护、莲花生相续入藏。779年,由莲花生选址,寂护设计,赤松德赞亲自主持奠基的桑耶寺正式竣工。有的学者认为桑耶寺是西藏历史上第一座寺院,因为在此之前修建的寺庙是没有僧伽组织,仅有佛像的小庙。从藏汉史籍资料看,桑耶寺建立之前的寺庙中并不是完全没有僧伽组织,其中也有一些随两位公主来蕃专司供佛的僧人和译经传法僧人在寺中修行,只是没有吐蕃人出家为僧。桑耶寺建立以后,吐蕃开始有人出家皈依佛门,建立僧伽组织,进行学法、修法、传法、译法、弘法等佛教事业,佛、法、僧三宝齐备,故此,桑耶寺应该称之为藏传佛教历史上的第一座寺院。桑耶寺的建立奠定了佛教道场吐蕃本土化的历史性发展。

  桑耶寺的结构设计具有深刻的文化内涵和宗教寓意,表现了佛教徒想象中的宇宙结构:中心主殿代表须弥山,四方四殿代表四大洲,四殿两旁又各有两小殿,代表八小洲。主殿两侧之小殿代表太阳和月亮。四面四塔代表四大天王。外围墙垣代表铁围山。主殿底层为藏式建筑风格,中层为汉式建筑风格,上层为印式建筑风格,意为藏地佛教渊源于汉地和印度,或者说印度和汉地的佛教在吐蕃得到生根。这种以经堂为中心的建筑结构和风格,对以后藏传佛教寺院建筑布局起到了定式的作用,设立译经场,修建僧舍、藏经室、转经廊、佛塔和经堂等的建筑艺术和规模布局成为后来藏传佛教寺院建筑的范本。同时,桑耶寺内供奉的佛像、使用的法器及其他设施都开启了向本土化、民族化转型的先河。

  到了赤热巴巾时期,王室进一步支持弘法事业,以法律及制度的形式,免去佛教僧人的兵役和税赋,从政治地位、经济待遇和文化权势等方面提高了佛教僧人的社会地位及生活水平,吐蕃社会从而兴起了一股出家入寺的热潮。也就是这个时期,佛教僧人开始渗透到吐蕃社会的各个领域,甚至开始掌控政权,把持文化教育。随着僧人数量的增多,赤热巴巾修建了佛教寺院、道场、讲院等30余座,以桑耶寺为根本基地向四处扩展,使藏族地区形成了“凡是有村落的地方就有寺庙”的状况。

  四、佛教造像的吐蕃本土化

  佛教造像的吐蕃本土化是指构成佛教的佛、法、僧三大要素之一的佛教神祗造像,由印度人的外貌特征转换为具有藏族人相貌特征的神祗,其主要目的在于避免人种差异对信徒情感的影响。

  佛教神祗的造像随着佛教于公元7世纪初传入吐蕃,当时由于造像传播的渠道不同,造像艺术的风格特征也具有明显的差异。东土汉地的佛教造像艺术在隋唐时期已实现了本土化的转型,文成公主进藏时在沿途留下的摩崖石刻造像明显具有唐代汉人的面孔特征和装束风格。尼泊尔赤尊公主及其随从中的工匠艺人,对吐蕃的造像艺术和建筑风格也产生了重要影响。另外,还有印度、克什米尔、斯瓦特和于阗的艺术家也被请到吐蕃参与塑像,他们先后参与了松赞干布时期大昭寺和小昭寺的绘画和塑像工作,赤松德赞时期的桑耶寺供奉的藏汉印三种不同风格佛像的塑造工程,赤热巴巾时期的温江多扎西格培寺和噶迥神殿供奉佛像的塑造工程。但是,吐蕃人并没有接受与自己相貌完全相异的深目、高鼻、卷发和长须的印度人种特征的佛像。在藏文文献中有关于吐蕃赞普强调以吐蕃本土审美标准塑造佛像的记载,如《西藏王臣记》载:“松赞干布命令尼泊尔工匠按照他本人的身量塑造观音菩萨”。《巴协》也有“赤松德赞下令尼泊尔工匠以吐蕃本土的标准男女作为模特为桑耶寺藏式佛殿塑像”的记载。此后,藏传佛教显宗的“世尊释迦牟尼”、“三世佛”、“三方佛”、“五方佛”、“过去七佛”的塑像,“佛本生故事”中的各类人物塑像都是基本上以藏族人的面孔和身材为标准和基础的。同样,“八大菩萨”和“二十一度母”的塑像也转换为藏族人的面孔特征,藏传佛教密宗的各类“金刚”和“明王”的造像特征亦取材于藏人,藏区之动物、器物和其他实物,如大威德怖畏金刚的牛头是牦牛头像,而牦牛是青藏高原独有的牛种;马头明王的马头是青藏高原藏马类的头像;文殊菩萨的坐骑白色狮子是典型的藏式狮子等。

  松赞干布和赤松德赞下令让工匠艺人以标准的藏族男女为模特进行绘画、雕刻和雕塑佛像的记载,在吐蕃时期出现的金铜佛像和后吐蕃时期出现的唐卡佛像中可以得到印证,比如一般的自性轮身和正法轮身的佛像具有藏族中性的特征,同时也有尺度地保留了印度人的发髻、额眉、白毫、鼻梁和衣着装束。藏传佛教八大菩萨的塑像完全是根据藏族少女的面貌特征进行写实的。

  佛像审美标准具有明显的区域性和民族性特点,而佛教的神灵体系本土化则有利于佛教徒的情感融合。佛教在其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东亚、南亚和西亚三大佛教造像体系,但后来影响最大、流布最广的是汉传佛教造像体系、藏传佛教造像体系和南传佛教造像体系。现在藏传佛教佛像的相貌特征基本上形成于吐蕃赞普赤松德赞时期,也就是说佛教造像的吐蕃本土化在吐蕃王朝后期就得以实现。

  五、吐蕃时期形成藏传佛教的缘由

  在吐蕃王朝200余年的历史中,除了末代赞普达玛乌东赞反佛以外,其余赞普都竭力扶持佛教,因而佛教不仅在吐蕃得到了传播和发展,而且形成了具有吐蕃地方和民族特色的宗教。吐蕃时期能够形成藏传佛教的原因主要有以下4个方面:

  (1)佛教在政治上得到了统治者的支持

  吐蕃王朝的统治者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而选择了佛教,因为佛教的理论学说和文化特点更适合于当时吐蕃王朝的执政理念和吐蕃社会发展的需要,并非完全出于统治者自身的宗教信仰需要。佛教的 因果报应、六道轮回、前世注定今生状况、来世结果取决于今世等理论以及佛教十善法作为吐蕃王朝法律的形式进行颁布,不仅使往日崇尚英武的吐蕃臣民向忍受、顺从、求和、遵循统治者意图的心态转变,巩固了他们的统治地位,而且还缓和了当时的阶级矛盾,保证了社会的相对稳定。佛教传入吐蕃后,逐渐地改变了吐蕃社会军事化的行政区划、行政机构组织和人口管理方式,出现了以桑耶寺为主的隶属于寺院的教区。佛教僧人的社会政治地位也日益提高,从最初由统治者接纳、保护发展到后来的极致崇尚,他们中的某些代表人物开始参与朝政,有些僧人的政治地位甚至在众臣之上。

  (2)佛教在经济上得到了统治者的支持

  佛教传入吐蕃,首先得到了吐蕃王室在经济方面的支持。吐蕃王朝时期所修建的大小寺院,都是由政府出资组织修建,并负责提供寺院所需之费用。自从吐蕃僧侣“七试人”出家开始,他们的生活费用都是由吐蕃王室承担。日后随着僧人数量的增多,逐渐出现了“三户供养一僧”、“平均财富”和“七户赡养一僧”的现象。在这种优厚待遇的诱惑下,吐蕃臣民纷纷出家入寺。

  (3)佛教在信仰上得到了统治者的提倡

  在吐蕃王朝前期,本土宗教苯教仍然是吐蕃社会唯一盛兴的主体宗教,但它却在吐蕃社会的开放发展以及与佛教的斗争中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和打击,其主要原因就是苯教的基本思想和信仰仪轨不适应吐蕃社会的发展。据藏文典籍记载,因苯教每年要宰杀大量的牲畜进行宗教祭祀活动,故遭到松赞干布的反对和禁止。后来,苯教和佛教都经历了极为残酷的生存之战,灭佛、灭苯活动此起彼伏。在两种思想、两种文化和两种信仰的斗争中,佛教得到了除达玛乌东赞以外其他赞普的扶持和提倡,这是藏传佛教得以形成的主要原因之一。

  (4)佛教自身向吐蕃本土化发展

  佛教作为外来的宗教和文化,尽管得到吐蕃王室和赞普的支持,但是由于宗教思想与文化观念的差异和隔阂,起初很难被吐蕃社会理解、消化和信奉,加上遭到了苯教及信奉苯教的贵族大臣们的反对,其传播历程极为艰难。为了使佛教能够早日在蕃地立足,佛教徒选择了与吐蕃社会的传统观念较为接近的印度佛教大乘密宗,迎请密宗大师莲花生到吐蕃传法。莲花生大师被称之为藏传佛教密宗祖师,他能够使佛教在吐蕃生根、开花和结果的主要原因就是使印度佛教吐蕃化,如佛教道场吐蕃本土化,信徒吐蕃本土化,宗教仪轨吐蕃本土化,甚至苯教的神祗亦被册封为佛教的护法神。这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文化融合是思想交往的基础,可以说,印度佛教主动地向吐蕃化靠拢,积极顺应当地民情风俗及传统观念,极大地促进了藏传佛教的形成和发展。

  [本文责任编辑 班玛更珠]

  出自: 《中国藏学 》 2010年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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