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与中国文化
《红楼梦》到底是一部什么书?归根结蒂,应称之为中华之文化小说。因为这部书充满了中华传统文化的精华,却表现为“通之于人众”的小说形式。如欲理解这一民族文化的大精义,读古经书不如先读《红楼梦》,在雪芹笔下,显得更为亲切、生动、绘声绘影,令人如“入”篇中,亲历其境,心领其意。
诗曰:
中华文化竟何如? 四库难知万卷书。
孔孟不如曹子妙,莲花有舌泪凝珠。
中华文化此中含,言笑悲欢味自耽。
若能获麟同绝笔,春秋舌拙色应惭。
每当与西方或外国访问者晤谈时,我总是对他们说:如果你想要了解中华民族的文化特点特色,最好的——既最有趣味又最为捷便(具体、真切、生动)的办法就是去读通了《红楼梦》。
这说明了我的一种基本认识:《红楼梦》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一部古往今来、绝无仅有的“文化小说”。
这话又是从何说起的呢?
我是说,从所有中国明清两代重要小说来看,没有哪一部能够像《红楼梦》具有如此惊人广博而深厚的文化内涵的了。
大家熟知,历来对《红楼梦》的阐释之众说纷纭,蔚为大观:有的看见了政治,有的看见了史传,有的看见了家庭与社会,有的看见了明末遗民,有的看见了晋朝名士,有的看见了恋爱婚姻,有的看见了明心见性,有的看见了谶纬奇书,有的看见了金丹大道……这种洋洋大观,也曾引起不少高明人士的讥讽,或仅以为谈助,或大笑其无聊。其实,若肯平心静气,细察深思,便能体认,其中必有一番道理在,否则的话,为什么比《红楼梦》更早的“四大奇书”,《三国演义》、《水浒传》、《金瓶梅》、《西游记》,都没有发生这样的问题,显现如此的奇致呢?
正由于《红楼梦》包孕丰富,众人各见其一面,各自谓独探骊珠,因此才引发了“红学”上的那个流派纷呈、蔚为大观的现象。而这“包孕丰富”,就正是我所指的那个广博深厚的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内涵的一种显相。
近年来,流行着一种说法:从清末以来,汉学中出现了三大显学,一曰“甲骨学”,二曰“敦煌学”,三曰“红学”。也有人认为把三者相提并论,这实在不伦不类,强拉硬扯。但是我却觉得此中亦深有意味,值得探寻。何则?“甲骨学”,其所代表的是夏商盛世的古文古史的文化之学。“敦煌学”,其所代表的是大唐盛世的艺术哲学的文化之学。而“红学”,它所代表的则是清代康乾盛世的思潮世运的文化之学。我们中华的灿烂的传统文化,分为上述三大阶段地反映为三大显学,倒实在是一个天造地设的伟大景观。思之绎之,岂不饶有意味?
从这个角度来讲,我觉得《红楼梦》之所以为文化小说者,道理遂更加鲜明显著。
那么,我既不把《红楼梦》叫做什么政治小说、言情小说、历史小说、性理小说……而独称之为“文化小说”,则必有不弃愚蒙而来见问者:你所谓的《红楼梦》中包孕丰富深厚的文化内涵,究竟又是些什么呢?
中国的文化历史非常悠久,少说已有七千年了。这样一个民族,积其至丰至厚,积到旧时代最末一个盛世,产生了一个特别特别伟大的小说家曹雪芹。这位小说家,自然早已不同于“说书”人,不同于一般小说作者,他是一个惊人的天才,在他身上,仪态万方地体现了我们中华文化的光彩和境界。他是古今罕见的一个奇妙的“复合构成体”——大思想家、大诗人、大词曲家、大文豪、大美学家、大社会学家、大心理学家、大民俗学家、大典章制度学家、大园林建筑学家、大服装陈设专家、大音乐家、大医药学家……他的学识极广博,他的素养极高深。这端的是一个奇才绝才。这样一个人写出来的小说,无怪乎有人将它比作“百科全书”,比作“万花筒”,比作“天仙宝镜”——在此镜中,我中华之男女老幼一切众生的真实相,毫芒毕现,巨细无遗。这,是何慧眼,是何神力!真令人不可想像,不可思议!
我的意思是藉此说明:虽然雪芹像是只写了一个家庭、一个家族的兴衰荣辱,离合悲欢,却实际是写了中华民族文化的万紫千红的大观与奇境。
在《红楼梦》中,雪芹以他的彩笔和椽笔,使我们历历如绘、栩栩如生地看到了我们中华人如何生活,如何穿衣吃饭,如何言笑逢迎,如何礼数相接,如何思想感发,如何举止行为。他们的喜悦,他们的悲伤,他们的情趣,他们的遭逢,他们的命运,他们的荷担,他们的头脑,他们的心灵……你可以一一地从《红楼梦》中,从雪芹笔下,寻到最好的最真的最美的写照!
中华民族面对的“世变”是“日亟”的!中华民族文化的基本光彩与境界,都是不应也不会亡失的——它就铸造在《红楼梦》里。这正有点儿像东坡所说的:“自其变者而观之,天地曾不能一瞬。自其不变者而观之,则逝者未尝往也。”
所以我说:《红楼梦》是一部文化小说。
《红楼梦》几乎家喻户晓了,问其何书耶?非演“宝、黛爱情”之书乎?人皆谓然。我则曰否。原因安在?盖大家对书中“情”字之含义范围不曾了了,又为程、高伪续所歪曲所惑乱,故而误认,雪芹之“大旨谈情”,男女之情耳。其实这是一个错觉。
原来在雪芹书中,他自称的“大旨谈情”,此情并非一般男女相恋之情。他借了他对一大群女子的命运的感叹伤怀,写了他对人与人之间应当如何相待的巨大问题。他首先提出的“千红一窟(哭)”“万艳同杯(悲)”,这已然明示读者:此书用意,初不在于某男某女一二人之间,而是心目所注,无比广大。他借了男人应当如何对待女子的这一根本态度问题,抒发了人对人的关系的亟待改善的伟思宏愿。因为在历史上,女子一向受到的对待方法与态度是很不美妙的,比如像《金瓶梅》作者对妇女的态度,即是著例。假如对待女子的态度能够有所改变,那么人与人(不管是男对男、女对女、男女互对)的关系,定然能够达到一个崭新的崇高的境界。倘能如此,人生、社会、国家、世界,也就达到了一个理想的境地。
《红楼梦》正是雪芹借了宝玉而现身说法,写他如何为一大群女子的命运而忧伤思索。他能独具只眼,认识到这些女子的才貌品德,她们的干才(如熙凤),她们的志气(如探春),她们的识量(如宝钗),她们的高洁(如妙玉),她们的正直(如晴雯)……都胜过掌权的须眉浊物不知多少。他为她们的喜而喜,为她们的悲而悲。他设身处地,一意体贴;不惜自己,而全心为之怜悯、同情、赞叹、悲愤。这是一种最崇高的情,没有半点儿“邪思”杂于其间。《红楼梦》是不容俗人以“淫书”的眼光来亵渎的!
宝玉的最大特点是自卑、自轻、自我否定、自我牺牲。试看他凡在女儿面前,哪怕是一位村姑农女,他也是“自惭形秽”,绝无丝毫的“公子哥儿”的骄贵意识。他烫了手,不觉疼痛,亟问别人可曾烫着?他受严父之笞几乎丧生,下半身如火烧之灼痛,他不以为意,却一心只想别人的命运,一心只望别人得到慰藉。他的无私之高度,已经达到了“无我”的境界!他宁愿自己化灰化烟,只求别人能够幸福,也是同一意境。
宝玉是待人最平等、最宽恕、最同情、最体贴、最慷慨的人,他是最不懂得“自私自利”为何物的人!
正因此故,他才难为一般世人理解,说他是“疯子”、“傻子”、“废物”、“怪物”、“不肖子弟”,因而为社会所不容。
他之用情,不但及于众人,而且及于众物。所谓“情不情”,正是此义。
所以我认为,《红楼梦》是一部以重人、爱人、惟人为中心思想的书。它是我们中华文化史上的一部最伟大的著作,以小说的通俗形式,向最广大的人间众生说法。他有悲天悯人的心境,但他并无“救世主”的气味。他如同屈大夫,感叹众芳芜秽之可悲可痛,但他没有那种孤芳自赏、惟我独醒的自我意识。所以我认为雪芹的精神境界更为崇高伟大。
很多人都说宝玉是礼教的叛逆者,他的思想言谈行动中,确有“叛逆”的一面,自不必否认。但是还要看到,真正的意义即在于他把中华文化的重人、爱人、为人的精神发挥到了一个“惟人”的新高度,这与历代诸子的精神仍然是一致的,或者是殊途同归的。我所以才说《红楼梦》是我们中华民族文化的代表性最强的作品。
以上就是我称《红楼梦》为“文化小说”的主要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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