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佛教导航>> 五明研究>> 五福文摘>> 人文杂话>>正文内容

曹聚仁致胡适的一封旧札

       

发布时间:2010年04月24日
来源:龙泉之声   作者:柳哲
人关注  打印  转发  投稿

曹聚仁于1923年7月21日写给时任北大教授胡适的信。该信对于研究曹聚仁早期思想以及生平都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全信内容如下:“聚仁,浙东金华之无知小儿也,被曾受业于单师不庵之门,以疏懈甚,且困于风尘,遂放佚至今。今夏卒有进北京大学之决计,以故中变;恐人事相迫,终无及门请益之机缘,故敢藉经子渊先生之绍介,而奉书左右,幸鉴其愚而宥之!聚仁非能有所研究者,然不敢自暴弃,终竞竞焉以从事于研究,此鄙陋之本忱也。在目今聚仁所取以为研究者中国儒家学说,愿以十年之功专注于此。然见闻固陋,未审西欧各家哲学,何者至可引为治家之借镜?拟乞先生示我周行者,一也。聚仁端赖工具为之阶进,故研究方法之抉择,乃入门第一步工夫。聚仁以为治中国古代学术,最宜专择一二重要典籍,究其义理,详其训诂,考其典则,然后舍而之他,则困难不生,一切可迎刃而解。而友朋多以为此法事苦而效鲜,不若遍加浏览,志其概略为上。歧途徘徊,何去何从?拟乞先生示我周行者,二也。儒家学说盛行于鲁,至汉初而此风未熄,则其物质环境与社会组织,必与之有重大关系。私意以为治儒家者不当专注于政治状况,于鲁之民族性,与周公之学说,皆当详为考察。此浅陋之见解,未审有当于理否?拟乞先生示我周行者,三也。素昧平生,而有此非分之请求,然亦希冀先生之悯我愚而矜怜之耳!闻贵体违和,至深注念!想湖山胜景,终能以康健佑先生也!附奉五版《国学概论》一册,至乞哂收!太炎先生此次讲演,聚仁终病其琐碎散漫,且意气过重,文、哲两章更不能使人满意。先生以为当否?比来寒暑靡常,诸惟珍摄!聚仁不日将由申返杭,拟晋谒先生,先生亦附允之否?”

这封写于76年前的曹聚仁求师胡适的信,在尘封了半个多世纪后,始在遗落大陆的胡适遗札中被发现,从中可知曹聚仁曾有过北大求学之意。曹聚仁通过“一师”的业师单不庵(后被聘为北大文科教授)的介绍,向胡适求师请益,真是煞费苦心。

据笔者所知,曹聚仁后来并未圆梦北大,自然也没成为胡适的学生。胡适在晚年收到曹聚仁的信时,甚至称他为“妄人”。这封信,胡适当时有没有片言只语的回复,笔者也不得而知,曹聚仁的回忆录也未曾提及。

胡适晚年说他从未与曹聚仁交接,也不认识他,显然与事实不符。曹聚仁在《谈胡适——答杜兄》一文中曾谈到:“一九四七年第一回国民代表大会在南京集会时,胡适邀我到北极阁中央研究院,我问他为什么不出来组政党,实现你的民主政治的理想。他还是用了回答罗敦伟的话对我说:‘一个民主国家,也需要几个不参加党派的公民的。’”

曹聚仁在《胡适与“水经注公案”》一文中曾写到“过了十年,胡适邀我在南京中央研究院闲谈,他一开口就说:‘你是否又带了清单来了。’我说到‘水经注公案’的事,他摇摇头说‘难、难、难!’”

曹聚仁于1931年8月在上海创办了《涛声》杂志,曾出过一期“批判胡适专号”,对胡适的崇洋媚外的胡适作过无情的批判,在当时外强入侵,民不聊生的时代,笔者认为曹聚仁的批判在当时也有其现实意义。

“那一时期,实际领导中国新文学的,乃是胡适。”“他是五四运动以后,在散文上最有成就的一个人。”这是晚年曹聚仁对胡适的评价。

曹聚仁与胡适皆为我国近代史上的文化巨擘,也是90年前“五四”新文化运动的推动者与亲历者。

曹聚仁对胡适的学问推崇备至,可他们一生却无师生缘,不禁扼腕叹惜!

没有相关内容

欢迎投稿:307187592@qq.com news@fjdh.com


QQ:437786417 307187592           在线投稿

------------------------------ 权 益 申 明 -----------------------------
1.所有在佛教导航转载的第三方来源稿件,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政策、各级佛教主管部门规定以及和谐社会公序良俗,除了注明其来源和原始作者外,佛教导航会高度重视和尊重其原始来源的知识产权和著作权诉求。但是,佛教导航不对其关键事实的真实性负责,读者如有疑问请自行核实。另外,佛教导航对其观点的正确性持有审慎和保留态度,同时欢迎读者对第三方来源稿件的观点正确性提出批评;
2.佛教导航欢迎广大读者踊跃投稿,佛教导航将优先发布高质量的稿件,如果有必要,在不破坏关键事实和中心思想的前提下,佛教导航将会对原始稿件做适当润色和修饰,并主动联系作者确认修改稿后,才会正式发布。如果作者希望披露自己的联系方式和个人简单背景资料,佛教导航会尽量满足您的需求;
3.文章来源注明“佛教导航”的文章,为本站编辑组原创文章,其版权归佛教导航所有。欢迎非营利性电子刊物、网站转载,但须清楚注明来源“佛教导航”或作者“佛教导航”。
佛教导航@1999- 2011 Fjdh.com 苏ICP备12040789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