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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熹与社仓

       

发布时间:2010年04月24日
来源:公益时报   作者:徐文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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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熹是继孔孟之后最伟大的儒学宗师,他的学术思想,在中国元明清三朝,一直是封建统治阶级的官方哲学,是封建社会最高的意识形态,至今仍在我国及日韩等地有强大的影响力,朱熹不仅对中华传统文化起到承前启后的作用,更对我国慈善事业发展作出巨大贡献,正是他创设社仓制度并使之在全国得到普及。

我国虽早在汉唐时期既有常平仓、义仓之设,但此类仓储多设在城内,规模小、数量少,只能使城中百姓受惠,因此每逢灾荒发生,乡间的恶霸地主趁机囤积居奇,哄抬米价,无力购买的乡民只能四处逃荒,沦为荒野饿殍,或者效仿梁山好汉,啸聚山林,劫富济贫,使皇帝老儿大皱眉头。

有鉴于此,淳道五年(1169)朱熹在建宁县崇安县(今武夷山市)五夫里创设社仓,时年崇安大荒,朱熹与乡绅刘如愚联名向官府借米600石,赈贷饥民,贷米于冬季归还,收息二分,若遇小饥,则利息减半,大灾全免,此举大获成功,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短短十年间,不仅将借米尽数归还,更建仓储米,累积仓米达6100石。社会效应也极其显著,每逢凶年,崇安乡民都能安居乐业,而不必四处逃荒抢劫,所以“二十余年,里闾安帖,无复他变,盖所以阴消而潜弭之者,皆社仓之力也”。

为能使社仓在全国得到普及,淳熙八年(1181)朱熹入京上奏,详述崇安社仓行之有效的经验,请求推广于各地,作为防备灾荒的久远之计。孝宗皇帝采纳其建议,“颁其法于四方”,予以推广。然而在最初的推广过程中,却遇到重重阻力,许多官员对此不够重视,认为是王安石青苗法的翻版,害怕重蹈变法复辙,因此多是虚以委蛇,敷衍了事,以致朱熹在庆元元年(1195)发出感慨:“至今几二十年,而江浙近郡田野之民犹有不与知者,其能慕而从者仅可以一二数也”。

真金毕竟不怕火炼,在大灾大难面前,社仓的积极作用日益凸显,深受百姓欢迎,如潭州十二县中,最初仅有长沙县设有社仓二十八所,结果大灾发生时,其余十一县遍地饿殍,惨不忍睹,而长沙却因有社仓之设,出现“人无菜色,里无嚣声”的和谐局面,后朱熹门生真德秀出任潭州地方官,倡设社仓,百姓群起相应,一次设立的社仓多达百所,所提供的贷本高达九万五千石;在朱熹及其门人的努力下,社仓遍及全国各地,因此时人作出“今社仓落落布天下,皆本于文公”的评价。

各地社仓最初多以“崇安模式”为蓝图,既以米谷为借贷资本,通过贷米生息方式实现运转经营,管理者多是地方德高望重的乡绅,随着岁月流逝,崇安模式的许多弊端也日益呈现,如谷物不易储存,稍有不慎,就发霉变质,形同废物;大量岳不群式人物混入管理者队伍中,将米谷只赈贷给亲友,或者干脆将仓谷侵吞;许多乡民贷借米谷后,无力偿还,只好溜之大吉,社仓因此而资本耗尽,只好关门大吉。为革除上述弊端,各地因地制宜,对社仓管理模式进行改良,如以田地代替谷物作为借贷资本,租给乡民耕种,既解决谷物不易储存难题,更防止乡民因利息过重而逃亡,官府也加强对社仓的监督,严惩侵吞拖欠者,甚至直接从官府拨发财米设立社仓,再交由地方人士管理。通过种种努力,社仓不仅起到应对灾荒之用,更成为许多慈善事业的重要资金来源,成为维系乡间社会稳定的减压器,具有了强大的生命力,直到民国,我国许多地方的社仓依旧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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