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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经》中的家族伦理观及其在道教组织中的表现

       

发布时间:2010年04月24日
来源:《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   作者:曾维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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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是一个传统的农耕文化国家,农业经济的稳定性形成了以血缘家族为纽带的社会组织组织结构,而道教作为中华民族的本土宗教,在其产生、发展过程中必然受到传统社会的家族伦理观的影响。道教的早期经典《太平经》中就有很多中国传统的家族伦理思想。这种思想一直影响着道教的发展过程,在道教的组织形态,传教方式上都有所反映。

《太平经》又名《太平清领书》,西汉末至东汉顺帝时由多人逐渐增益而成书。其杂采先秦阴阳五行家神仙家、道家、墨家及儒家之学说,内容纷繁芜杂,如同王明先生所说:“内容多而且杂,杂而不纯”。其中大量利用神道设教的方式宣扬天人合一及善恶报应等思想,除了神仙信仰外,还触及世俗社会的政治经济等问题。后世道教各派教义,亦受此书影响。本文主要讨论其中的家族伦理思想,并探讨其对道教组织形态、传教方式的作用。

善恶报应思想是宗教伦理中的重要部分,它约束着信徒的思想行为,将其限制在宗教教义所规定的范围内。比如佛教就主张“业报轮回”,认为人们的现世的善恶,决定了来生的果报,今生的遭遇处境是由前世的善恶修行所决定的,其善恶报应的主体是单独的个体,个体对其所作之事负责。而早期道教并不认为人死后还能灵魂转生,更没有灵魂上天堂下地狱了。《太平经》说“人居天地之间,从天地开辟以来,人人各一生,不得再生也……夫物生者,皆有终尽,人生亦有死,天地之格法也。” 因此,道教的善恶报应思想就与中华民族传统的家族伦理思想密切相关,其善恶报应的主体体现了家族血缘关系,以整个家族作为善恶报应的对象。

早期道教经典《太平经》中对善恶报应有相关的记载:“善者自兴,恶者自病。” 即是说行善之人身体健康、事业兴旺,而做了恶事的人就会遭到得疾病的惩罚。然而道教的善恶报应的作用对象却不单指向事件的造作者,而是包括其后代。即是说任何人的善恶行为都会对后代子孙产生影响,而今人的祸福是先人行为的结果,如果祖先有何过失,由子孙承担其责任,这就是道教特有的“承负”报应思想。《太平经》称:“承者为前,负者为后。承者,乃谓先人本承天心而行,小小失之,不自知,用日积久,相聚为多,今后生人反无辜蒙其过谪,连传被其灾,故前为承,后为负也。负者,流灾亦不由一人之治,比连不平,前后更相负,故名之为负。负者,乃先人负于后生者也;病更相承负也,言灾害未当能善绝也。” 前人的所作作为,对其后代来说有直接的影响。前人作恶,则由后人承受其恶报,前人有负于后人,后人无辜承受前人之罪。道教以这种方式解释了为什么有些善良的人遭受不幸,而为恶之人却安然无恙,这都是因为他们承受先人功过的原因。《太平经》说:“凡人之行,或有力行善,反常得恶,或有力行恶,反得善,因自言为贤者非也。力行善反得恶者,是承负先人之过,流灾前后积来害此人也。其行恶反得善者,是先人深有积畜大功,来流及此人也。” 可见善恶之报都是由先人决定的,因此世间的善恶报应不公都有其原因。

那么先人的善恶行为是否能无限期的对后代产生影响呢?《太平经》中的承负有个期限,过了这个时间限制,就不受承负之苦。《太平经》说:“因复过去,流其后世,成承五祖。一小周十世,而一反初。或有小行善不能厌,囹圄其先人流恶承负之灾,中世灭绝无后,诚冤哉。承负者,天有三部,帝王三万岁相流,臣承负三千岁,民三百岁。皆承负相及,一伏一起,随人政衰盛不绝。” 可见承负的大至期限是五代十世。如果只是后人无条件的承负先人的善恶行为,道教的善恶报应论就成为了绝对的命定论了,这对信众去恶从善,选择走从善的道路不利,因此,道教的承负说又在发挥个人的主观能动性方面下了一番功夫。《太平经》说:“能行大功万万倍之,先人虽有余殃,不能及此人也。” 只要个人能做大善事,虽先人有过失,也可以免于承负之灾。

从理论上说,道教的“承负报应”说还是比较系统完整的,它以“天人感应”为理论依据,以上天为监督人类行为的主宰,以赏善罚恶作为手段,以整个血缘家族为实施对象,这样有利于宗族家法的实施和延续。对于以家族作为主要生活群体的传统中国人来说,在伦理道德上还是有很大的约束性。

“孝”是人类血亲关系的反映,作为维持中国传统社会秩序稳定的伦理纲常,受到统治者的大力提倡。汉朝廷就采用“孝悌力田”、“孝廉方正”等科目举荐人材。《太平经•为父母不易诀》中就有人尽孝道“郡县闻之,取召使为有职之吏。辄转入府,府有署显职。州复闻知,辟召亲近,举廉茂才,是善所致也” 的记载,《当作孝行神所敬诀》中又说:“善孝之人,人自从崇之,亦不犯克人。流闻八远,州郡县长吏有空缺相补。”这反映了当时崇“孝”的社会风尚。《太平经》认为积善不仅能消除先辈带来的不好“承负”,而这善的重要表现之一则是中华民族重要的家族纲常伦理“孝”。也即是《太平经》中就对道徒乃至社会全体成员的严格道教伦理要求:“父慈母爱,子孝妻顺,兄良弟恭,命里悉思乐为善。” 《太平经》称“孝”为“善之善也” ,如果“子孙皆善,无有恶子”,家族就可免除流恶承负之灾。那么,何为“孝”呢?西汉贾谊说:“子爱利亲谓之孝”, 也就是后辈对长倍的照料、尊敬、安慰、关心等道德义务。《太平经》说:“常守道不敢为父母致忧,居常善养,旦夕存其亲,从已生之后,有可知以来,未尝有重过罪名也,此为上孝子也”。如果父母有病,则“自搏求哀,叩头于地,不避瓦石泥涂之中。辄得令父母平安”, 可见《太平经》中的“孝”与世俗社会中的标准大致相同,以孝敬父母长辈为重。不过《太平经》还将“孝”义衍生,将君王与师长也纳入“孝”的范围。《当作孝行神所敬诀》说:“为吏皆孝于君,益其忠诚,常在高职,孝于朝廷”。在《太平经》中,父母是“传天地阴阳祖统”,师者昌“晓知天地之意,解凡事之结”,而君王则是“当承天地,顺阴阳,常务得其意,以理道为事”。所以此三者称之为“性命之门户”所以作为人子、人臣、弟子,当以“孝”为法则,孝亲、顺师、忠君。这是封建社会“移孝为忠”,提倡为封建社会服务的一种表现形式,同时也为后来道教尊师重道,提倡重视门派的传承提供了思想基础。

《太平经》将道教的伦理观与“道”的本性结合起来,为道教的伦理思想作了本体论的解释,认为“慈孝者,思从内出,思以藏发,不学能得之,自然之术。行与天心同,意与地合。上有益帝王,下为民间昌率,能致和气,为人为先法。”即是说“孝”是出于天地的本心,是天地间与生俱来的非人所创的自然而然的一种法则。这种法则上对天下太平,下对社会稳定都有极大的好处。由于“孝”有如此重要的社会作用,故称孝者“与天地同力……神灵所爱好也” 。孝善之人上应天心,为神灵所爱好,所以“孝善之人,人亦不侵之也;侵孝善人,天为治之” 。 可见“孝”是被天保佑的。又说:“郡县皆慈孝,五谷为丰熟,无中夭之民,天为其调和风雨,使时节。是天上孝善之人,使不逢灾害,人民师化,皆食养,有顺之心,天不逆意也。是善尤善孝忠尤孝,遂成之,使天下不孝之人相效,为设孝意。” 这样人人为“孝”是崇,就会风调雨顺,丰衣足食,社会便会有祥和之气,天下则太平了。

《太平经》强调不忠不孝,罪不容诛,天地鬼神悉皆恶之,会令其凶夭,死后魂神受考。《太平经》说:“子不孝,则不能尽力养其亲;弟子不顺,则不能尽力修明其师道;臣不忠,则不能尽力共敬事其君。为此三行而不善,罪名不可除也。天地憎之,鬼神害之,人共恶之,死尚有余责于地下,名为三行不顺善之子也。” 《太平经》称不孝为“最恶下行”。

正如《礼记》中引曾子所说:“夫孝,置之而塞乎天地,溥之而横乎四海,施诸后世而无朝夕,推而放诸东海而准,推而放诸西海而准,推而放诸南海而准,推而放诸北海而准。” “孝”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东西,它体现的是中华民族的共同情感需要,是维持传统社会稳定的精神支柱。因此,可以说《太平经》将中国传统的家族伦理思想纳入自己的戒品之中,也可以说正是因为道教是本土宗教,因此反映本土文化气质的伦理思想自然是其成长的肥料,对其吸收和转化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作为重要的道教经典,《太平经》与早期道教两大教派“天师道”和“五斗米道”有着密切的思想渊源关系,其家族伦理观在两大教派中都有反映,并影响着后来的道教组织。

东汉时期最早出现的两大道教教派五斗米道和太平道都是以家族成员作为其组织核心。太平道上由民间巫术和黄老崇拜相结合,并以《太平经》为其行动纲领,以建立太平世道为其政治理想的道教组织。太平道的组织领袖是张角、张梁、张宝三位有血缘关系的亲兄弟,兄弟三人共同创造了太平道,并以此为组织形式发起了推翻封建王朝的农民起义。另一支道教教团的创立者张道陵虽不是以家族力量创立的道教,但却把道教“天师”的称号传给了其子孙后代,并一直延续下来。张陵之后其子张衡继承其“天师”之位,张衡去世后,由其妻代其处理教内事务,后来其子张鲁也顺利执掌教权,并在汉中建立了政教合一的政权。从张陵创教到今,天师道一姓传承了六十三代,经历近两千年,世系相传,这是中国宗教史上绝无仅有的,正如后周道士孙夷中在《三洞修道仪》序中说的“天师之裔,世传一人。即信州龙虎山张家也”,这种以血缘关系为传承纽带的宗教传播方式只有在道教这个中国土生土长的宗教身上能得到体现。

除了以上两大早期道派是以家具有血缘关系家庭成员来组织传播的以外,早期的民间道教大多也是以宗族为传播组织。从现存的道教造像碑中供养人的姓名可以看出,早期民间道教的组织形式大多以同一家族或几个家族组织起来,其中规模小的一个家族就是一个宗教团体,大道教教团则由几个家族或者有相同信仰的村社成员组织起来而形成的。如北魏时期的《魏文朗佛道造像碑》,即为魏氏家族出资雕刻,企望能保佑家族子孙昌盛。因而碑上也刻上了这个家族成员的姓名。从这些姓名中可看出大都是魏氏家族成员,大概是祖孙三代。而正始二年(五0五年)的《冯神育佛道造像碑》则是宗教结邑造像碑。民间结邑是在一定的区域之内,某一家族或几个家族,某一村落或几个村落的人们以相同的信仰组织起来,是属民间私社的一种。这也充分反映了宗族作为一种社会组织整体,在个人信仰上的作用。个人和家庭从属于宗族,宗族成员在政治、军事、经济上有一种共同利益,因而他们在宗教信仰上必然相互关联。个人的荣厚兴衰,皆不能离开宗族而独立存在。

南北朝时期,道教一方面进行改革,一方面涌现了很多新兴道派。由于佛教的组织形式的影响以及道教宫观制的逐渐成熟。这种以家族血缘关系为传播纽带的道教组织方式就被淘汰了,代之以宫观师徒制传承方式。然而这种师徒制的传承方式却仍然保留有家族传承的痕迹,这使得道教的传承绵延不绝。师门的传承成为道士特别注重的方面。其师徒间的关系或由类似于宗嗣排辈的排字使其形成谱系,如全真道龙门派的百字诀“道德通玄静,真常守太清,一阳来复本,合教永圆明……”,不仅道士的道名要按照排字来取,而且道士还要熟记本派系谱,否则将被认为是假冒道士;甚至有的道派如太一道教制规定的教主要改从祖师之姓,以示师徒间类似世俗父子关系,如其二祖韩道熙嗣任掌教后则改名为萧道熙,其后则为萧志冲、萧辅道……。通过此等方法可以维护道教传统,维持其代代相续的生命力,得口诀之人不敢“数典忘祖”,从而保存其历史的延续性。这不能不说是中国文化注重家族血缘关系在道教中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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