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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涛法师答:做生意本来就是要赚钱,创造利益、增加就业机会也算是功德,以这种心态做生意想要赚钱是贪吗?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10日
来源:华藏佛友莲社   作者:海涛法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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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涛法师答:《大般涅盘经》说:「在家之人有四乐法:一者、不负他财,无惭愧色;二者、极大巨富,自惜不用,父母妻子亲戚眷属皆不给与,又不供养沙门、婆罗门;三者、极大巨富,身着丽服,口恣上味,供养父母、亲戚眷属皆悉给与,奉事沙门及婆罗门;四者、身口意业并不为恶,聪明智慧乐欲多闻。汝等当知,在家之人虽复有此四种之乐,而不负他债及以悭贪,此法名为最下之乐;好行布施,名为中乐;身口意业不造于恶,聪明智慧乐于多闻,此法名为上胜之乐。」在家人有四种快乐的方式:
一、没有欠别人钱财,所以心里没有愧疚、没有负担;
二、家里很有钱,自己舍不得用,不给予父母妻子,也不供养出家修行人;
三、家里很有钱,自己穿华丽衣服口吃美食,也供养父母家人、及出家修行人;
四、三业清净不犯罪业,喜欢多闻正法,聪明有智慧。
在家之人虽有这四种快乐,但是前两种不负债和悭贪,是最下层的乐;喜欢布施是中层的快乐;不犯罪业乐闻正法,才是最殊胜的快乐。我们应该学习中、上层的快乐,所以做生意赚钱不能说是贪,只要是合法的营利所得都是正当的,赚钱维持自己的基本生活,又能够利益更多众生,将这钱财用来增加员工的薪水、孝顺父母、帮助社会,这样是可以的。贪的意思是你欲望不满足,想要得到更多,用来满足自己的欲望,或是满足不好的坏习惯,这才算是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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