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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佛学院2014年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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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佛学院2014年招生简章

河北省佛学院


  河北省佛学院于1998年试办,2000年5月由国家宗教事务局批准正式成立,是河北省佛教协会主办的一所省级佛教院校。学院创办人净慧长老根据汉传佛教的传统以及自己对禅宗几十年的弘法经验,提出“信、戒、学、修”四字方针和“养成僧格、融入僧团”八字纲宗,作为办学的指导思想。学院座落在河北赵县柏林禅寺,柏林禅寺僧团在净慧长老“生活禅”理念的指导下,积极开展各种修行与弘法活动,二十年来与海内外佛教界和学术界建立了良好的互动关系,为佛学院的教育提供了深厚的师资基础和良好的办学环境。

  为满足有志青年僧人的求学需要,河北省佛学院于2014年5月7日开始招收第六届研究班、第八届大专班和第八届中专班学僧

  一、培养目标

  根据净慧长老提出的“信、戒、学、修”四字方针和“养成僧格、融入僧团”八字纲宗,培养具足正信、爱国爱教、学修并重、具有一定管理能力及弘法能力的优秀僧才。

  二、学制

  研究班、大专班、中专班,各三年。

  三、招生名额

  研究班招收学僧15名,大专班、中专班招收学僧各30人。

  四、课程设置

  1、研究班:

  心经,圆觉经,楞严经,楞伽经,大乘起信论等。导师为本院院长明海大和尚、常务副院长明影法师等。

  2、大专班:

  四分律比丘戒,梵网经菩萨戒,心经,圆觉经,楞严经,六祖坛经,大乘起信论,佛教基础知识,印度佛教史,中国佛教史,禅宗史,禅林宝训,禅宗专题讲座,古代汉语,现代汉语,国学概论,哲学史,政策法规,爱国主义教育,书法等。

  3、中专班:

  戒律学基础,沙弥律仪,佛学概论,禅林宝训,禅宗永嘉集,止观基础,印度佛教史,中国佛教简史,劝发菩提心文,缁门崇行录,心经,六祖坛经,二时课诵,政策法规,爱国主义教育,现代汉语,中国历史,世界历史,书法等。

  4、柏林禅寺各项修行弘法活动是佛学院的重要课程。全体学僧参加早晚课诵、坐香、半月诵戒、夏季“生活禅夏令营”和冬季“禅七”等活动。

  五、报考条件

  1、信仰坚定、爱国爱教、戒行清净的比丘或沙弥。

  2、研究班仅面向河北省佛学院大专班应届毕业生招生,年龄22~30岁。

  大专班学僧要求出家一年以上,具有高中以上学历或佛学中专毕业,年龄20~30岁。

  中专班学僧要求出家一年以上,具有初中以上学历,年龄18~28岁。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体检标准,六根具足,五官端正,无恶习,无传染病及其他隐性疾病。

  六、报名时间

  2014年5月7日至7月1日。

  七、报名手续

  1、来河北赵县柏林禅寺挂单,在佛学院教务处索取并填写报考登记表。

  2、向我院提交以下材料:

  (1)所在寺院、佛教协会和宗教事务局的介绍信或推荐信。

  (2)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身体健康检查表。

  (3)一寸相片3张,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最高社会学历或佛学院学历毕业证书复印件。

  3、经我院审查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颁发准考证。

  八、考试

  1、地点:河北省赵县柏林禅寺。

  2、时间:见准考证。

  3、科目:二时课诵、 佛学、 语文、 英语、 时事政治、 禅坐。

  4、方式:面试、笔试相结合,由我院教务处组织命题。

  九、录取

  1、根据考生的宗教情操、道德品质、考试成绩、健康状况择优录取。

  2、考生被录取后,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予以退学:体检不合格;学习态度不端正;不遵守学院规章制度;严重违犯律仪;心理或生理素质不符合僧格要求;有传染病或精神病。

  十、 学习期间的待遇

  1、学院为学生提供膳宿,其它随柏林禅寺常住。

  2、每人每月补助100元。

  3、学僧的医疗费用由佛学院负责,日常生活用品及交通费用等由学僧自己承担。学习期间,学僧享受国家规定的大学生火车票半价优惠。

  4、学院发放适量的僧装和学习用品。

  十一、放假

  1、暑假和寒假。本院根据“养成僧格,融入僧团”的宗旨,于假期组织若干活动;学僧假期内一般不离开本院。

  2、学习期间,除父母、师长病危等特殊情况外,一律不允许请假。

  3、学僧因病不能坚持学习者,可办理休学或退学手续。

  十二、毕业去向

  1、在本院继续深造或报考其他学院。

  2、在柏林禅寺、湖北四祖寺及下院常住或从事管理工作。

  3、根据各地佛教寺院的需要,征得原推荐单位的同意,推荐到有关佛教单位服务。

  4、回原推荐寺院。

  十三、联系方式

  地址:河北省赵县石塔东路23号柏林禅寺(河北省佛学院教务处) 邮 编:051530

  联系人:德梁法师:15128105988

  河北省佛学院

  2014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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