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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法寺开展2014年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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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法寺开展2014年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

弘法寺开展2014年宗教政策法规学习


  弘法寺响应2014年中佛协在全国佛教界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的号召,组织佛学院全体师生、第八期居士培训班学员及常住义工开展落实“发挥正能量,共筑中国梦”为主题的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活动。2014年5月21日晚上7点,弘法寺佛学院第六课室举行了专题讲座学习。

  此次“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专题讲座,由罗湖区民族宗教事务局秘书长讲授,他向大家介绍了举办此次“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专题讲座的重要意义,并就如何合理合法地开展宗教活动展开了深入讲解。

  罗湖区民族宗教事务局秘书长讲到:作为宗教教职人员,加深对宗教政策法规相关知识的理解,不仅是基本素质方面的要求,更是今后开展宗教活动的有力保障。我们应该高举爱国爱教旗帜,发挥宗教界人士在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文化繁荣中的积极作用,在开展宗教活动时要注意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十六条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以及《深圳经济特区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

  实现中国梦,任重而道远,需要我们每一个人继续付出辛勤劳动和艰苦努力。结合自身实际,与会者深深体会到只有脚踏实地,每时每刻,从每个岗位,每个点滴做起,才能真正实现每个人的实际梦想,才能汇聚成海,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学习过程中,法师、员工及义工纷纷发言,各抒己见,热烈的讨论让“中国梦”美丽多彩,真切可期,会场上不时响起热烈的掌声。两个小时候,讲座圆满结束。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指出,实现中国梦,要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这为我们发挥宗教正能量,用中国梦凝聚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积极力量指明了方向。中国梦是国家的梦、人民的梦、民族的梦,是包括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内的每个中国人的梦。按照国家宗教事务局要求,今年我会在全国佛教界组织开展以“发挥正能量,共筑中国梦”为主题的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

  爱国爱教、和谐圆融,造福社会、服务人群。弘法寺秉承这样的理念不断在与社会主义相适应的道路上前进。弘法寺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同,政府的充分肯定,与本焕长老衣钵传人、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海南省佛教协会会长、深圳弘法寺方丈印顺大和尚等全寺僧俗弟子走爱国爱教道路,努力弘法利生是分不开的。

  印顺大和尚表示:弘法寺作为中佛协的直属寺院在创建活动中要率先垂范,积极发挥引领作用,响应《各直属寺院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的通知,广泛宣传教育,引导宗教界主动践行中国梦。通过培训班、报告会、座谈会和在宗教活动场所拉横幅、贴标语、开专栏、出板报等形式,广泛宣传中国梦的深刻内涵、实现途径和根本保证,使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充分认识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是每一个中国人梦寐以求的理想,从而更加明确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宗教才能健康地延续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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