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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谓“衣钵相传”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15日
来源:香港佛教月刊611期   作者:常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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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衣钵相传”是一个成语,最初来源于禅宗,禅门中指为了续佛慧命,把正眼法藏和衣钵以单传的方式授予弟子,这就是“衣钵相传”。中国禅宗师徒间道法传授,常常举行授予衣钵的仪式。如中国禅宗初祖至六祖师徒间传授道法,常付衣钵为信物,称为“衣钵相传”。后来“衣钵相传”作为一个固定成语,泛指一般师徒间学艺上的继承,也比喻思想、学问、技能等方面的师徒相传。

  “衣钵相传”中的衣钵是指僧尼的袈裟和食器。《金刚经》云:“尔时世尊食时,著衣持钵,入舍卫大城乞食。于其城中次第乞已,还至本处。饭食讫,收衣钵。”《旧唐书·方伎传·神秀》:“昔后魏末,有僧达摩者,本天竺王子,以护国出家,入南海,得禅宗妙法,云自释迦相传,有衣钵为记,世相付授。”在世俗中也有“衣钵相传”之说,唐宋时应试人员与主司名第相同称“传衣钵”,如《宋史?范质传》云:“举进士时,和凝以翰林学士典贡部览质所试文字,重之,自以登弟名在十三,亦以其数处之。贡闱中称‘传衣钵’。”清黄鷟来《题杨人庵总戎无著图》诗:“传家铁券文,直作衣钵继。”

  佛教“衣钵相传”起源于世尊灵鹫山说法。据《五灯会元》卷一记载:世尊在灵山会上,拈花示众。众皆默然,唯迦叶破颜微笑。世尊云:“吾有正法眼藏,涅槃妙心,实相无相,微妙法门,不立文字,教外别传,付嘱摩诃迦叶。”

  这是禅宗史上的第一则公案,也是禅宗传法的起源。世尊以拈花的方式示众,看弟子中谁能明了他拈花的含义,只有迦叶尊者,契合了世尊“直指人心,见性成佛”的心法,所以佛陀将这一“以心印心”的微妙心法传给了摩诃迦叶,同时还传给迦叶衣钵作为得法的信物,以此证明传法的授受关系。
  这里所传的“衣”指袈裟法衣,“钵”指食器。释迦世尊的心法在印度一直传了二十八代祖师,到了第二十八祖菩提达摩时,他的师父达摩多罗在传法给他的同时,告诉他以后应当到震旦(中国)传法,那里有很多苦海众生需要救拔。达摩大师遵从师父的教令,来到中国传法救济苦难众生。

  菩提达摩来到中国弘法的过程并不顺利,他先到建康(今江苏南京),因与梁武帝因缘不合,便独自北上嵩山,在少林寺面壁九年。当时有神光禅师听说达摩大师的盛名,决定向达摩大师求法。但达摩并不理睬他,神光便站在雪地里等待,为了表示自己求法的虔诚之心。神光禅师还咬牙砍去了自己的左臂。达摩大师为他的求法精神所感动,便决定将心法传付给他,并且还将神光改名为慧可。据《祖堂集》所载,达摩在传法给慧可禅师时,同时付给代表接法信物的袈裟。对此,《祖堂集》中有一段师徒之间的对话:

  达摩云:“为邪法竞兴,乱于正法。我有一领袈裟,传授与汝。”慧可和尚:“法既以心传心,复无文字,用此袈裟何为?”大师云:“内授法印,以契证心;外传袈裟,以定宗旨。虽则袈裟不在法上,法亦不在袈裟,于中三世诸佛递相授记。我今以袈裟亦表其信,令后代传法者有禀承,学道者得知宗旨。断众生疑故。”惠可便顶礼,亲事九年,昼夜不离左右。达摩大师乃而告曰:如来以净法眼并袈裟付嘱大迦叶,如是展转乃至于我。我今付嘱汝,汝听吾偈曰:吾本来此土,传教救迷情。一花开五叶,结果自然成。

  由上段师徒问对可知,达摩大师在传法给慧可的同时,还付给了他一领袈裟作为得法信物。达摩大师针对慧可的疑问指出,内授禅法是为了印证悟性;外传袈裟是用来确定禅旨。虽然袈裟不在禅法之上,禅法也不在袈裟之内,三世诸佛都是用这种方式来递相传付道法。达摩禅师也是用袈裟表明法信,使后代传法的人有所秉承,学道的人能确知宗旨,断除疑虑。可见,袈裟是接法人得到正宗传承关系的一个明证。如果一个禅者拥有了作为信物的衣钵就可以得到信徒的认可。

  由于衣钵是确立禅宗学徒正宗地位的信物,因此,衣钵在传法过程中扮演了一个重要的角色。谁有了衣钵,就代表自己拥有了禅门正宗地位。衣钵也因此成为禅宗学徒争夺的对象。从这一点来说,衣钵又成了招惹祸患的根源。拥有衣钵的人在拥有禅宗正宗传人身份的同时,也多了一分杀身害命的担忧。禅宗的东土初祖达摩大师在传法给慧可大师之时就已经看出了这一点,但是,为了使他的心法得以传播,并让后人信服,他还是将衣钵传下去了。只不过,他在传法给慧可时,就预言,在他入灭后二百年后,衣钵就不再往下传。关于这一点,他在与慧可的对话中表露无遗:

  师(达摩)乃云:“一真之法,尽可有矣,汝善守护,勿令断绝。汝传信衣,各有所表。”慧可曰:“有何所表?”达摩曰:“内传心印,以契证心;外受袈裟,而定宗旨,不错谬故。吾灭度后二百年中,此袈裟不传。法周沙界,明道者多,行道者少;说理者多,通理者少。于后得道,还近千万。汝所行道,勿轻末学。此人回志,便获菩提,初心菩萨,与佛功等。”(《祖堂集?慧可传》)
  在上文中,达摩大师向弟子慧可解释了袈裟所代表的意义。并明确指出,作为确定宗旨标志的袈裟,在他灭度二百后,就不再传承了,否则就会带来更大的隐患。

  作为接法信物的衣钵在传到六祖之时,出现了安全隐患。五祖弘忍已经预见到六祖接法的危险,所以就采取密室传法的方式,而且传过法之后连夜送惠能离开黄梅。尽管如此,惠能还是遭到弘忍其他弟子的追杀。为了避免以后传付衣钵带来更大的祸患,五祖弘忍在传法给惠能时,就告诉他,袈裟是禅宗弟子确立正宗地位的争端,袈裟作为信物,只传到六祖惠能大师为止,此后,只传心法,袈裟只作为镇寺之宝,不再下传。《六祖坛经》中对此有详细的说明:

  祖(弘忍)知悟本性,谓惠能曰:“不识本心,学法无益;若识自本心,见自本性,即名丈夫、天人师、佛。三更受法,人尽不知,便传顿教及衣钵。汝为第六代祖,善自护念,广度有情,流布将来,无令断绝!”……祖复曰:“昔达摩大师,初来此土,人未之信,故传此衣,以为信体,代代相承;法则以心传心,皆令自悟自解。自古佛佛惟传本体,师师密付本心;衣为争端,止汝勿传。若传此衣,命如悬丝,汝须速去,恐人害汝。”

  六祖惠能对衣钵带给接法者的祸患深有感触,所以,他一直牢记弘忍禅师的教导,决定此后只传法,不再传衣钵,以免引起更大的争端。所以他在传法给青原行思禅师时说:
  从上衣法双行,师资递授,衣以表信,法乃印心。吾今得人,何患不信?吾受衣以来,遭此多难,况乎后代,争竞心多。衣即留镇山门,汝当分化一方,无令断绝。“师既得法,归住青原。”(见《五灯会元》卷五)

  惠能告诉行思,前代祖师衣法同时传付,以法来印心,以衣表信物。以后只要有真正的传人,用不著担心不被人信服。惠能还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告诉行思传付衣钵所带给人的灾难。所以,惠能决定将衣钵作为镇寺之宝,而只将心法传付弟子,令其弘化一方。从此永远断绝了衣钵所引发的争端。

  六祖以后的“五家七宗”的传法,一直沿袭了惠能的传法方式,只传心法,不传衣钵。衣钵也不再作为传法的明证。取而代之的是采用法卷的形式作为证明。禅宗祖师所传的弟子也不再是一代一人,有的一代传多人,以使禅门宗风迅速得到弘传。这种以法卷为证明的传法方式一直沿袭到现代,成为禅宗各宗派通用的传法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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