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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观庄严论解说 第四十六课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28日
来源:中观庄严论解说   作者:索达吉堪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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寅三、如是遮破常法之结尾:
 
非具功用力,许彼立何用? 
论黄门俊丑,欲者观何益?
 
此处正在建立实有一法不存在的观点。有些外道认为常法存在,对此已经作过遮破:实有的常法根本不存在,只不过是以分别念或者遍计所执安立而已。内道个别宗派承许抉择灭在真实胜义中存在,对于抉择灭不存在的道理,上述也已作了广说。此处结尾时,静命论师运用世间上一种讥笑的语言说:对方这种遍计观点实在稀有!非常不合理。
 
一般来讲,人们经常会对起作用的法进行判断,如果不起任何功用,不要说学习宗派的人,甚至世间人也不会对其进行判断。比如,在名言中真正起作用的柱子、瓶子等,胜义中虽然不存在,但在世俗中进行谈论并加以判断也是合理的。而你们外道所承许的自在天,或者内道个别论师承许的实有的抉择灭,不论现量还是比量都不能成立,你们究竟为什么对这种常法进行判断呢?由于不具有功用力,即使安立它又有什么用处呢?就好像一个欲求不净行的人,即使谈论黄门的俊丑又有什么实义呢?因为她的目的与所谈论的根本不相符,无有任何谈论的必要。
 
不论内道所安立的无为法,还是外道所安立的自在天,这些只不过是你们宗派自己想当然而安立的,只是口头上说说而已,实际根本不可能成立。因为这种所谓的对境——无为法、自在天等丝毫本体也不存在,连名言中也起不到任何作用,那还有什么必要千方百计地成立它创造万事万物这一观点呢?根本没有任何实义。
 
如同一个具有淫行欲望并百般希求交媾的女人,即使谈论黄门的美丑也无法如愿以偿一样,对于在名言中无有任何功用的无为法、自在天等,即使想方设法地建立,又会获得什么样的利益呢?
 
一般具有智慧的人对名言中存在的起功用的法会进行辩论、研究,比如名言中造恶业的话,就会感受痛苦;造善业的话,就会感受快乐,对这方面的问题进行判断也是有价值的。所以,有智慧的人应该将起功用的法作为破立的基础,而不是想尽一切办法建立一些根本不存在的法,这就如同研究石女的儿子生活如何、精神需要怎样的寄托一样,没有任何意义。对于常恒、实有的无为法,应该不破不立,采取一种中庸的态度,因为它从来没有产生过,就好像石女的儿子,既不用开大会对他进行批判,也没必要开表彰大会给他奖励,一切的破和立唯是徒劳而已。
 
大家在学习宗派的时候,如果没有一种正确的指导或者善知识,很容易被现在世间上的各种歪门邪说迷惑,这样非常可惜。我们对世间上各种各样的邪说分别念没有必要制止,现在的很多人经常站出来批判这个、诽谤那个,或者赞叹这个、表扬那个,这样没有多大必要。如果真正需要你站出来的时候,比如有人说全知无垢光尊者、麦彭仁波切,或者宗喀巴大师等高僧大德所著的论典不合理的话,我们应该站出来,通过教证、理证对他们进行驳斥。但是,对于现在世间上千奇百怪的各种宗派,只要保持中庸的态度就可以了,否则,唯是徒造口业而已,没有其他任何意义。
 
此处的意思就是说,对于这样的无为法,没必要特意去遮破它,也没必要特意建立它,因为它自己起不到任何的作用。还有后译派的有些大德说:瓶子的本体不空,瓶子上的实有空。对于瓶子上的实有,其实根本没必要花费心思判断它空还是不空。瓶子上的实有,有也可以、没有也可以,即使有也不危害任何众生,因为众生无始以来执著的就是瓶子,瓶子以外的一个实有,众生根本没有去执著。所以,只要对瓶子的本体进行分析遮破,众生对瓶子的执著也会随之灭尽,没有必要从瓶子上单独分离出一种实有进行破除。
 
既然说常法有也可以、没有也可以,那遮破小乘的无为法以及外道的大自在天等常法不是也没有任何必要了吗?对方提出了这样一个疑问。
 
对此,麦彭仁波切回答说:对于这样的常法,外道和内道的很多人将其执著为常法,由于产生了这样常法的执著,也就有必要对其进行遮破。因此,这纯粹是为了打破他人的颠倒分别,假设他众没有这样妄加计度,也就无需予以破除了。
 
为此,务必要清楚,所进行的遮破完全归咎于他们自己。因明和俱舍中,都是将起功用的法称为有实法,不具足功用的法称为无实法。因此,首先要判断一个法是否起功用,然后在起功用的有实法上正确无误地建立人无我和法无我二种正量。如果在这个世间不存在有实法,那所谓的人无我和法无我也就不能成立。正由于有实法是起功用的,人我和法我在有实法的本体上不成立,所以,人无我和法无我这两种正量得以安立,而对于与之相反的人我执和法我执的颠倒分别念,依靠这两种正量完全可以破除。
 
只要将起作用的法作为对境,并依靠破立的正量进行判断,从破的方面,人我和法我这种实法根本不存在;从建立方面,所谓的人我不存在的空性和法我不存在的空性也可以建立。不论建立还是遮破,都与有实法具有一定的关系,有实法不存在的话,人我和法我在名言中如何存在?在胜义中如何不存在?就好像具有贪欲的女人希求对境并且心满意足一样,我们欲求的是什么呢?就是想要获得解脱、证悟人无我和法无我,这一点必须在能起作用的有实法的基础上安立,否则,无论如何观察、修持,都不会具有任何实义。
 
有人认为:这样说恐怕不合理吧!所有的法有有实法、无实法、有为法、无为法……,在如此众多的法当中,为什么只是将人无我和法无我建立在有实法上?这样并没有涵盖一切万法吧?!对方产生了这样的疑问。
 
事实并非如此。只要稍加观察就会发现,任何众生所希求的都是起功用的法,并非不起功用的石女儿子等法。只要完全通达了有实法的无我,其实就已经了知了无实法。那如同“实有的我的确没有,但无实的我肯定存在”这类想法会不会出现呢?根本不会。人们始终执著“我”是实有的,为了“我”的发展、“我”的健康,一直不断地忙碌奔波的原因就在这里。只要说明了有实法的我不存在,就已经间接指出了无实法不存在,因为所谓的无瓶也只是排除有瓶而已,真正无实法的本体并不存在。
 
因此,不要说胜义量,甚至名言量——现量和比量当中,也不可能在不起功用的法上成立一种独立自主的对境,只不过在分别念面前,所谓石女的儿子、虚空中的鲜花等可以在心中浮现,实际根本不可能成立。
 
既然在名言中无法成立,胜义当中是否会存在呢?不可能存在。麦彭仁波切在其他论典中说:已经断绝命根的尸体,再用锋利的武器击打没有任何必要。同理,名言中不能成立的法,在胜义中是否有它存在的空间呢?不可能有。所以说,将人们从未执著过的所谓瓶子上的实有作为所破实在没有任何必要。
 
所谓的无实法,就是指经过观察以后否定了有实法,仅仅是将有实法遮破以后称为无实法而已。如同石女的儿子、龟毛、兔角一样,除了在心里显现以外,根本不会以其他方式存在。因此,具有智慧的人,对于这种根本不存在的法又怎么会执著呢?既然未加以执著,又有什么必要去遮破和建立呢?对于像石女儿等一样的法,理应不予理睬、保持中立。
 
大家需要清楚的是,无实法等的名言应该存在,并且是依赖有实法而产生的。《中论》当中也说:有实法依靠因缘而产生,无实法依靠假立而产生。所以,对于有实法柱子的反方面,在分别念中假立为无实法,并不是依靠因缘产生的柱子、瓶子等再产生一个无实法。除此之外,没必要在这上面花费精力——遮破或建立大自在天或者无为法常有,只不过有些人受到邪知邪见的迷惑,将本来不存在的法执著为存在,在这种人面前,有必要依靠教理推翻这种邪说。
 
因此,正如总义中所说,将所量对境唯一安立为名言中起功用的实法这一点,作为《中观庄严论》的五种特点之一。如果在世俗中不起作用,我们谈论它还有什么意义呢?但是在世俗中可以起作用的,比如因果不虚——名言中造善恶业可以分别感受它的善果和恶果,或者吃了饭可以使肚子不感受饥饿等,对于这些问题,通过本论的道理进行宣说也是非常有必要的。
 
所谓的因果不虚,在胜义中,不论自续派还是应成派都不会承认,这一点是众所公认的。在讲述胜义时,起功用或者不起功用全部一概否认,但在名言中不应该毁谤因果,否则,认为一切都是空性的,名言中如幻如梦的种种现象也全部否认,这样一来,自己造了恶业必定会由自己去感受果报,这时即使后悔也是无济于事。
 
因此说,起功用这一法理,在讲世俗谛时极其关键。在世俗名言中,对于根本不可能成立的法——气球会不会毁灭人类、气球里有没有石女儿子在生活等,即使谈论也没有任何实义,只是白白浪费时间而已。可是,真正与今生来世有关系的、日常生活中起功用的法,对它进行判断和研究则具有一定的利益。所以,在讲述世俗的相关道理时,起功用的有实法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千万不能忽视。
 
 
第四十六课
110、如果承许前识之境不跟随后识之境有什么过失?
111、为什么说起功用的有实法在讲述世俗谛时极其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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