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佛教导航>> 佛教文库>> 宗派法门>> 禅话禅画>>正文内容

野狐禅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04日
来源:不详   作者:星云大师
人关注  打印  转发  投稿

 

border=0
 
 
 
 
 


  百丈怀海禅师,是马祖道一禅师的嗣人。“马祖创丛林,百丈立清规”,可见他对禅门的贡献。

  一日,百丈禅师说法圆满,大众皆已退去,独有一老者逗留未去,禅师问道:“前面站立的是什么人?”

  老者答道:“我某甲不是人,实系一只野狐,过去古佛时,曾在此百丈山修行,后因一位学僧问道:‘大修行人还落因果也无?’我某甲回答说:‘不落因果!’因此一答语,我五百世堕在狐身,今请禅师代一转语,以希能脱野狐之身!”

  百丈禅师听后,慈悲的说道:“请问!”

  老者合掌问道:“大修行人还落因果也无?”

  百丈禅师答道:“不昧因果!”

  老者于言下大悟,作礼告辞后,第二天百丈禅师领导寺中大众到后山石岩之下洞内以杖挑出一野狐死尸,禅师嘱依亡僧之礼火葬。

  这是一则有名的公案,只为了回答学僧说一句“不落因果”,为什么堕入五百世狐身?百丈禅师为其转说一句“不昧因果”为什么能脱去五百世狐身之苦?其间一字之差,实有天壤之别。问:“大修行的人还落因果也无?”答曰:“不落因果。”此即指有修行的人不受因果报应,这种随便胡乱的指点,错矣!差矣!因为任何人都逃不出因果报应之外。百丈禅师的“不昧因果”,实乃至理名言,因为任何修行悟道的人,都要“不昧因果”。

  故无门禅师曾有颂云:“不落不昧,两采一赛;不昧不落,千错万错!”

 

 

 


没有相关内容

欢迎投稿:lianxiwo@fjdh.cn


            在线投稿

------------------------------ 权 益 申 明 -----------------------------
1.所有在佛教导航转载的第三方来源稿件,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政策、各级佛教主管部门规定以及和谐社会公序良俗,除了注明其来源和原始作者外,佛教导航会高度重视和尊重其原始来源的知识产权和著作权诉求。但是,佛教导航不对其关键事实的真实性负责,读者如有疑问请自行核实。另外,佛教导航对其观点的正确性持有审慎和保留态度,同时欢迎读者对第三方来源稿件的观点正确性提出批评;
2.佛教导航欢迎广大读者踊跃投稿,佛教导航将优先发布高质量的稿件,如果有必要,在不破坏关键事实和中心思想的前提下,佛教导航将会对原始稿件做适当润色和修饰,并主动联系作者确认修改稿后,才会正式发布。如果作者希望披露自己的联系方式和个人简单背景资料,佛教导航会尽量满足您的需求;
3.文章来源注明“佛教导航”的文章,为本站编辑组原创文章,其版权归佛教导航所有。欢迎非营利性电子刊物、网站转载,但须清楚注明来源“佛教导航”或作者“佛教导航”。
上一篇:洗面革心
下一篇:寸丝不挂